2016年11月20日,市“一改雙優”活動辦聯合市水利局對群眾反映的白河城區水域上游段非法捕魚問題進行了現場調查。經查,11月20日下午4時至6時,白河城區水域上游段存在違規捕魚現象。其中:一號壩以下南陽市白河橡膠壩管理處轄區內,白河大橋西側南北兩岸有4人張網捕魚,東側龍王廟社區入河處聚集數條捕魚船,向東50米岸邊密集設置地籠網,2條船正在河中收放地籠網;光武大橋北岸西側1人正張網捕魚;南陽大橋西岸4人正張網捕魚,東岸西側1人正電擊捕魚,其捕魚工具被隨行的漁政管理分處人員現場收繳。零號壩至一號壩之間宛城區水利局轄區內,白龍廟兩側岸邊放置3條捕魚船及大量魚網,有船只正在河中捕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法律法規及長江流域漁管委《關于長江流域清理整治違規漁具專項行動有關事宜的通知》,以及市委、市政府《保護“母親河”行動方案》等文件規定,白河濕地公園主體水域作為全民所有水域,為全面禁捕區,嚴禁使用“絕戶網”、“迷魂陣”、電擊、爆炸等違規漁具非法捕撈。宛城、臥龍兩區對2013年前發放的相關水域捕撈證件已經全部收回。
白河橡膠壩管理處及其內設的漁政管理分處作為白河城區段主要漁政管理執法機構,雖然在維護漁政秩序、保護漁業資源方面做了一定工作,近年來收繳了大量非法捕魚工具,但違規捕魚問題依然反復發生,表明其執法方式及執法力度方面存在問題:一是履職盡責不到位。沒有切實提高保護生態資源重視程度,巡察監管不密不實,對違規捕魚尤其是節假日及夜間捕魚行為打擊不力。二是制度落實不力。沒有認真執行已經制定的巡察、考評等制度,導致巡察人員責任心不強,巡察工作流于形式。三是監管不到位。市水利局作為上級主管部門,雖多次下發文件、提出要求,但對白河橡膠壩管理處履職盡責情況沒有進行有效監管。
依據《南陽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履職盡責不到位行為問責辦法(試行)》,經市“一改雙優”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問責處理如下:(一)對市水利局、宛城區水利局提出通報批評。責令市水利局分管漁政工作的總工程師王會午及分管白河橡膠壩管理處的副處級調研員張建民作出書面檢查,責令宛城區水利局分管漁政管理工作的副局長水書華作出書面檢查。(二)責成市水利局對白河橡膠壩管理處負責人張西軍、分管漁政分處副職王海民及漁政分處負責人李予作出停職處理。(三)責成市水利局對白河橡膠壩管理處漁政執法人員進行崗位調整。
希望擔負生態資源保護的各有關職能部門吸取教訓,引以為戒,認真履職。市水利局要牽頭組織白河橡膠壩管理處及宛城、臥龍兩區水利局,針對監管漏洞,采取得力措施,努力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2016年11月21日(來源:南陽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