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要求,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持續深化“四督四查”工作機制,緊盯扶貧、惠農、“三資”管理等重點領域,不斷強化執紀問責,嚴肅查處了一批侵害群眾利益的違規違紀問題。日前,市紀委通報了8起侵害群眾利益的典型問題,旨在發揮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進一步嚴明紀律。
宛城區黃臺崗鎮勞保所原所長馬士忠騙取公益性崗位補貼問題。2015年9月,馬士忠偽造證明材料為其女兒辦理“零就業家庭”公益崗位,騙取公益性崗位補貼11360元。2016年8月10日,黃臺崗鎮政府給予馬士忠行政撤職處分。2016年8月11日,黃臺崗鎮紀委給予馬士忠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臥龍區潦河鎮崔營村會計蘇銀欣騙取低保款問題。2010年4月,蘇銀欣利用職務之便,將自己作為低保戶上報,騙取低保款6204元。2016年10月20日,潦河鎮紀委給予蘇銀欣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鎮平縣二龍鄉涼水坪村栗扎溝組組長王連明騙取危房改造款問題。2015年3月,王連明利用負責本組危房改造工作的職務之便,填報虛假材料,將自己申報為危房改造對象,騙取危房改造款11000元。2016年7月,二龍鄉紀委給予王連明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內鄉縣師崗鎮八里崗村原黨支部書記杜林芳貪污低保款問題。2012年3月,八里崗村黨支部時任書記杜林芳(2014年10月退休),在未告知村民時某獲得低保名額的情況下,私自占有時某低保存折,先后分9次取出4050元據為己有。2016年10月19日,師崗鎮紀委給予杜林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退還民政部門。
西峽縣丹水鎮南灣村騙取挪用危房改造款問題。2014年5月,丹水鎮南灣村以村民胡某、杜某的名義騙取危房改造款20000元,用于村部6間集體用房的修繕,并承諾改造后讓胡某、杜某居住。2016年8月1日,西峽縣紀委給予負有領導責任的南灣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袁雷紅黨內警告處分。
淅川縣香花鎮阮營村黨支部書記侯清波、村文書阮德林挪用危房改造款問題。2014年4月,阮營村獲批13戶115000元危房改造款,侯清波、阮德林為了讓當年建房的17戶村民都能分到危房改造款,從中挪用31000元發放給未申報的阮某等4戶村民,挪用3500元用于村招待費、辦公費等支出。2016年11月18日,香花鎮紀委分別給予侯清波、阮德林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發放給危房改造戶。
唐河縣東王集鄉黃棚村皮溝西組組長左信省優親厚友發放征地補償款問題。2016年3月,河南油田征地占用黃棚村皮溝西組集體道路,左信省未按照上級政策和村民小組意見發放補償款,向其兒子左某多發放道路賠償款26580.15元。2016年9月20日,東王集鄉紀委給予左信省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白河街道財稅所所長肖家旭、工作人員張靜挪用新型農村社區補助款問題。2014年3月26日,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財政局撥付給白河街道新型農村社區“一事一議”補助資金140萬元。2014年5月31日至2015年4月5日,肖家旭、張靜分4次支出456919.9元用于其他項目建設,余下943080.1元滯留在專項資金賬戶內。2016年9月30日,白河街道紀工委分別給予肖家旭、張靜黨內警告處分。
市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通報的8起典型案件,涉案的基層黨員干部無視黨紀國法,以權謀私,優親厚友,貪占挪用,使扶貧濟困政策卡在“最后一公里”,群眾的“救命錢”裝進基層黨員干部或“自己人”腰包,國家相關補貼資金沒有發揮應有作用,這些問題嚴重侵害了群眾利益,破壞了黨和政府形象,侵蝕了黨的執政之基。全市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基層黨員干部一定要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要堅守紀律底線,嚴守“六大紀律”,不斷強化自身約束,正確履職履責。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切實把群眾利益放在首位,針對基層制度建設薄弱、政策落實不到位、基層黨員干部法治意識淡薄等問題,建章立制、規范程序、嚴格管理、壓實責任,切實維護群眾利益。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嚴肅監督執紀問責,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基層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早發現、早處理,對反映集中、性質惡劣的問題線索重點督辦、限期辦理,對查處的典型案例查處一起通報一起,保持正風肅紀的高壓態勢。(南都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