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按照中央紀委、省紀委的統一部署,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把住關鍵節點,盯緊老問題、關注新動向,切實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嚴肅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推動了黨員干部作風持續好轉。為鞏固成果、嚴明紀律,發揮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現將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宛城區交通運輸執法局原局長路雪松違規發放補貼節禮等問題。2012年至2014年,路雪松在任宛城區交通路政管理所所長期間,違規發放“治超”補助21670元。其中,黨的十八大后違規發放補助8740元。2012、2013年中秋節,該所違規發放月餅等節禮價值44314元。其中,黨的十八大后違規發放節禮價值27704元。另外,路雪松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問題。2016年9月,宛城區紀委給予路雪松留黨察看二年處分;2016年10月,宛城區監察局給予路雪松行政撤職處分,降為科員;違紀款予以收繳。
鎮平縣科技局原局長、黨支部原書記楊書元違規發放補貼等問題。2013年至2014年,楊書元在任鎮平縣科技局局長、黨支部書記期間,以發放下鄉補助、加班補助等為由,安排財務人員采用虛列文印開支、編制加班天數的方式,給局機關工作人員發放節假日福利費共計114943元。另外,楊書元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問題。2016年11月,鎮平縣委免去楊書元縣科技局局長、黨支部書記職務,鎮平縣紀委監察局給予楊書元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南召縣規劃局原副局長、執法大隊原大隊長宋加林違規發放補貼等問題。2013年3月至2016年3月,宋加林在任南召縣規劃局執法大隊大隊長期間,私設“小金庫”,并以獎金、補助的名義,違規給本單位和各中隊發放現金共計163800元。另外,宋加林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問題。2016年3月,南召縣紀委監察局給予宋加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方城縣水利局節水辦主任賈清東違規發放補貼問題。2012年至2014年,賈清東在任方城縣節水辦主任期間,違規向單位職工發放下鄉補貼、超產獎、股長津貼等獎金補助共計185498元。2016年11月,方城縣紀委給予賈清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西峽縣食用菌生產辦公室副主任兼食用菌科研中心主任謝青超違規發放補貼問題。2013年1月至2016年7月,謝青超在任西峽縣食用菌科研中心主任期間,違規向在職人員發放福利、加班費、加班補助等共計160860元。2016年12月,西峽縣紀委給予謝青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來,各級黨委、紀委三令五申,嚴禁違規用公款購買節禮,嚴禁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等,每逢節假日、重要時間節點,均提前下發通知,及時提醒、明確要求,加強監督檢查,嚴懲違規違紀者。對上述問題的嚴肅查處,表明各級黨委、紀委對“四風”問題“零容忍”的堅定態度,也反映出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強作風建設要求越來越嚴的新形勢下,仍有部分黨員領導干部心存僥幸、頂風違紀,紀律規矩意識淡薄,不知敬畏,不收斂、不知止。
全市廣大黨員干部一定要從這些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嚴于律己,自覺做到令行禁止。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對黨員干部從嚴教育、從嚴管理,抓早抓小、動輒則咎,不斷加強制度建設,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防止違規違紀行為的發生。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緊盯突出問題,抓住重要節點,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對不收手、不知止的,堅決從嚴從重處理,對典型問題點名道姓向社會公開通報曝光。(來源:南都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