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的市場主體年報工作已經全面展開,很多企業、個體戶、農民專業合作社都已經公示了自己的年度報告,年報時間截止后,沒有按時公示年度報告的市場主體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向社會公示。近日,南陽市工商局黨組書記、局長張振璽就做好我市市場主體年報公示工作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什么是年報公示制度,企業公示年報的意義是什么?
答:年報公示是《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的企業法定義務。企業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當年設立登記的企業,自下一年起報送并公示年度報告。
大家知道,商事制度改革,降低了準入門檻,有效地激發了市場活力,促進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推動了市場主體快速增長,有效釋放了改革紅利。但同時給市場監管帶來了新的挑戰,對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加強和改進事中事后監管提出了迫切要求。為了保障公平競爭,促進企業誠信自律,規范企業信息公示,強化企業信用約束,維護交易安全,提高政府監管效能,擴大社會監督,2014年8月7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了第654號國務院令,也就是《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最核心的內容就是確立了企業信息公示制度,并以此來促進企業誠信自律,擴大社會監督,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這是推進政府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的重大舉措,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內在要求,讓中國在現代商事登記管理制度構建上走在了世界的前列,將成為中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里程碑。
問:都有哪些經營主體需要公示年報?報送并公示的方式是什么?
答:凡2016年12月31日前在南陽市各級工商機關登記注冊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均應當報送2016年度報告。
各類經營主體都可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報送年度報告并公示。個體工商戶還可以向負責其登記的工商部門報送紙質年度報告,由相關工作人員將其年報數據錄入系統。通過紙質方式報送的年度報告,報告數據不對外公示。
2017年設立登記的市場主體,自2018年起報送并公示2017年度報告,今年就不用報送年報了。
問:企業要在什么時間進行年報?如何填報?
答:年報時間是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以下三步就可以完成年報公示。
第一步: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http://gsxt.haaic.gov.cn)后,點擊“企業信息填報”。
第二步:選擇登錄方式。用聯絡員手機短信驗證登錄。首次報送企業信息時,需由企業確定一名企業聯絡員,并通過公示系統中“企業聯絡員注冊”后方可登錄。注冊時,需依次填寫“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法定代表(負責)人證件號碼”、“聯絡員姓名”、“聯絡員身份證號碼”、“聯絡員手機號”進行驗證。
第三步:登錄后,按要求填寫公示內容后,保存并公示。
企業報送并公示完成后,可進行自主查詢是否已完成公示。具體查詢步驟為: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填寫注冊號進行查詢,點擊企業名稱后查找“企業公示信息”,以及“年報信息”進行查詢。
農民專業合作社和選擇公示年度報告內容的個體工商戶,填報步驟與企業一樣。
問:年報都需要填寫哪些內容?
答:年報內容包括企業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企業開業、歇業、清算等存續狀態信息;企業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權信息;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企業網站以及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所有者權益合計、營業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納稅總額信息。前六項信息必須向社會公示,第七項信息由企業選擇是否向社會公示。需要注意的是,今年企業年報中明確增加社保和統計事項,取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的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改為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按照規定自行向工商部門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進一步簡化企業辦事程序,變“企業跑腿”為“信息跑腿”。企業年報中增加的社保和統計事項,具體為“參保險種類型、單位參保人數、單位繳費基數、本期實際繳費金額、單位累計欠繳金額”5項社保事項和“主營業務活動、女性從業人員、企業控股情況(分支機構不填報,私營企業年報中的‘企業控股情況’固定為‘私營企業’)、分支機構隸屬母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僅分支機構填報)”4項統計事項。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報中增加了與企業相同的5項社保事項和“主營業務活動、女性從業人員、通信地址、從業人數”4項統計事項。
問:企業如果沒有按時年報,會有什么后果,或者會對企業產生哪些影響?
答:年報公示是企業積累自身信用的過程,是企業向社會展示存續狀況的途徑,是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基礎。依法年報積累信用資本,不按時年報影響企業誠信。
對未按照規定報送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將由工商部門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對未按照規定報送年度報告的個體工商戶將被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列入或者標記信息將由工商部門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
報送年度報告的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應對其報送的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及時性負責。對于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或者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的,工商部門將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
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及農民專業合作社、標記經營異常狀態的個體工商戶信用風險分類等級調整為“失信”,用紅色字體標注并向社會公示。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超過3年未依照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將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并通過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企業信用風險降低為“嚴重失信”,用黑色字體標注。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市場主體,有關信息將被政府部門、行業組織和銀行等機構共享,各行政機關將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并依法采取限制或者禁入的懲戒措施。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經營、投融資、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進出口、出入境、注冊新公司、招投標、政府采購、取得榮譽、安全許可、生產經營許可、從業任職資格、資質審核、監督檢查等工作中,亦將市場主體信用信息作為重要考量因素實施聯合懲戒。(來源:南陽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