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責必問,問責必嚴。面對當前脫貧攻堅的嚴峻形勢,我市以強有力的問責、追責來推動幫扶工作落實。5月10日,南召縣政府黨組成員、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周傳倉因在脫貧攻堅工作中存在違反工作紀律、工作作風不實等問題,被市紀委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市紀委印發的《關于給予周傳倉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決定》指出,經審查,周傳倉存在以下違反工作紀律的問題。
2017年1月9日,市脫貧攻堅督查組在南召縣石門鄉黑石寨村暗訪檢查中發現南召縣公安局駐村扶貧工作隊沒有入住村里,直到2月份周傳倉到黑石寨探望分包該村的3戶貧困戶時才知道縣公安局的駐村隊員沒有按照要求入住該村。4月15日,周傳倉因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被市紀委誡勉談話。
4月14日,市委召開脫貧攻堅推進會后,南召縣于當天下午召開縣四大班子領導會議,當天晚上召開各鄉鎮、縣直部門專題會議。4月16日,南召縣召開全縣"千企幫千村、萬名干部助脫貧"活動動員會,對活動進行安排部署,要求當晚12點以前各單位將人員名單報縣扶貧辦,4月17日必須到村入戶對接,縣公安局副局長趙偉參加會議,會后趙偉將會議要求向周傳倉作了匯報。
4月16日晚,縣公安局將扶貧幫扶人員名單報縣扶貧辦并與石門鄉進行了對接, 4月17日,石門鄉扶貧辦將縣公安局分配到該鄉的幫扶人員全部分配到各村及各貧困戶,并將名單經公安局駐石門鄉工作隊隊長靳三俠確認后,分別報給縣扶貧辦及靳三俠處各一份。18日、19日,因縣公安局一些幫扶責任人提出所分包貧困戶太分散不利于開展工作等原因,多次更改幫扶責任人名單,致使4月20日下午市脫貧攻堅督查組到石門鄉山根村暗訪時,15名幫扶責任人仍未到村入戶對接。4月21日,縣公安局負責幫扶石門鄉山根村的15名責任人才先后到山根村入戶對接,開展工作。
決定指出,周傳倉身為南召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違反工作紀律,工作作風不實,對脫貧攻堅工作重視不夠,在組織誡勉談話后仍未引起重視,一再造成南召縣公安局脫貧攻堅幫扶工作嚴重滯后。周傳倉在組織審查期間,能主動配合審查,認錯態度較好。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五條之規定,經南陽市紀委常委會議2017年5月9日研究,決定給予周傳倉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