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騰南陽訊 隨著人們對運動健身、健康養生的重視,為健康消費正成為一種時尚,但在實際消費中也出現了商家關門、消費受限、退卡難等煩惱。市工商局12315申訴舉報中心統計,今年截至目前有關健身消費的投訴、咨詢多達120件,12315申訴舉報中心發布“五一”前消費警示:辦卡容易退卡難,消費者辦卡要三思。
健身機構關門。消費者王某投訴去年8月份在一健身俱樂部交了5888元辦理健身卡,中間消費過,可現在商家不干了,想去繼續健身或退卡都不行。轄區工商所目前正在核實企業信息并聯系商家。消費提醒:根據相關規定,發卡企業應符合相關營業資質、規模及營業收入的條件,還應在監管部門辦理備案。而現在不少發卡企業家尚不具備條件,消費者辦健身卡前要了解經營者的信譽度、服務態度、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等,避免消費隨意性、盲目性。
辦卡容易退卡難。張先生去年5月5日在某健身中心辦的年卡,價值1180元,剛辦完卡因工作調動原因需要退卡,店里當時同意說可以轉讓或退卡,卡就放于店里,可等了快一年沒有轉讓也沒有退,工商部門介入后了解到,卡并未激活消費,未給商家造成損失,于是責令商家退卡。消費提醒:考慮到消費的時間跨度,辦理長期健身卡要慎重。建議消費者辦卡時要綜合考慮到自身短期與長期需求變化,如果消費周期長,建議一定要簽訂服務合同,避免消費者因個人原因想中止合同時缺少維權依據。
訂立格式合同,設置消費限制。劉某兩年前在一家游泳館辦理的游泳次卡,辦卡時與游泳館簽的合同上規定必須在一年內消費完,否則作廢。劉某辦卡后到夏天去游泳時覺得人太多,詢問游泳館得知游泳截止期限不能順延,造成到期后卡不能使用,想使用還需要繼續充750元以上金額。工商部門調解后,商家最終認識到錯誤,同意劉某等消費者將游泳截止期限順延。消費提醒:這是一種典型的利用格式合同剝奪消費者自由選擇權的的侵權行為。如遇到這種設置消費限制、提高消費門檻的行為,消費者應堅持自己的自由選擇權,并同時向工商部門反映,抵制商家的這種不良行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南陽報業傳媒集團 全媒體記者 石張楠 通訊員 來小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