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露絲地毯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分公司):
經查:你公司(分公司)自成立以來自行停業6個月以上未從事經營活動。
以上事實有下列證據證明:
一、企業基本注冊信息查詢單,證明你公司(分公司)的基本信息;
二、郵政EMS郵寄單,證明對你公司(分公司)郵寄《南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對連續兩個年度未依法報送年度報告有限公司開展經營活動確認函》;
三、《南陽晚報》、《南都晨報》刊登的南陽市工商局公告,證明我局通過媒體向你公司(分公司)公告了《南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對連續兩個年度未依法報送年度報告有限公司開展經營活動確認函》;
四、南陽市商務局《關于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情況核實的回函》,證明你公司(分公司)連續兩年未參加商務部門年報;
五、南陽市國稅局、南陽市地稅局《關于征詢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納稅情況的回復函》,證明你公司(分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未申報納稅。
六、你公司(分公司)住所(經營場所)房屋所有者提供的證明,證明你公司(分公司)已超過6個月未從事經營活動。
七、現場檢查筆錄一份,證明你公司(分公司)已經超過6個月未從事經營活動。
我局于2017年4月14日在《南陽日報》和南陽市工商局公告欄公告送達了擬吊銷企業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當事人有權向我局陳述、申辯和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在法定期限內,當事人未向我局陳述、申辯和要求舉行聽證。
綜上所述,你單位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二章二百一十一條“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之規定,經我局研究決定:對南陽露絲地毯有限公司等14家企業的營業執照予以吊銷。
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自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河南省工商局或南陽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在6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南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銷的14戶企業名單
南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5月2日
南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銷的14戶企業名單
1.南陽露絲地毯有限公司
2.南陽露絲地毯有限公司桐河分公司
3.南陽露絲地毯有限公司馬山口鎮分公司
4.南陽露絲地毯有限公司內鄉分公司
5.艾特羅尼(南陽)領帶服飾有限公司
6.南陽武士壁爐有限責任公司
7.南陽市金石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8.南陽市弘瑞實業有限公司
9.南陽宛磊深融石材有限公司
10.南陽鑫輝礦產品銷售有限公司
11.南陽市豫輝礦產品有限公司
12.南陽市天圓豐樂農資有限公司
13.河南方馳商貿有限公司
14.南陽金洋珠寶首飾有限公司
來源:南陽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