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曉杰
有縣,就有了縣衙,縣衙是舊時官史治事的地方。但隨著時代的變遷,封建時代數以千計的各類衙門已難覓蹤影,而內鄉縣衙卻完整地保存了下來,這是一個奇跡,原因何在?
縣衙來歷 “縣”在中國作為行政區劃單位,始于春秋。據《史記·秦本紀》,秦武公十一年(前687年),秦武公“初縣杜、鄭”,這是我國歷史上最早設置的縣。楚、晉等諸侯國也先后在新兼并的地盤上設置縣。春秋后期,一些國家為鞏固新征服的地廣人稀的邊遠地區,在那里設“郡”。到了戰國時期,這些地區漸趨繁榮,才在郡下設縣,逐漸形成郡、縣兩級行政單位。秦始皇統一六國后確立郡縣制,全國分為36郡,郡下設縣,中央集權管理地方成為定制。郡縣制下的郡守和縣令都由皇帝直接任免,從而有效地加強了中央集權。郡縣制從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來分封割據的狀況,有力地維護了國家統一。
古人說“郡縣治,天下安”。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縣”在國家政權結構中處于承上啟下的關鍵環節,所以自秦置郡縣以來,在中國政治體制中,“郡”這一級變更頻繁,而“縣”作為我國行政區劃中的一個基本單元,雖歷經2000余年,卻從來沒有變更。文化名城南陽治下的內鄉縣至今已有1500年的建置史。西魏置中鄉縣,隋開皇三年(公元583年)避楊忠名諱,改“中”為“內”,遂有“內鄉”之名。
縣衙沿革 內鄉縣衙舊址在現今西峽縣城,因距南陽府衙太遠,治理不便,所以在元朝大德八年(公元1304年)由今西峽縣城遷于渚陽鎮(即今內鄉縣城)。據舊志記載:“縣治居城之中,元大德八年縣尹潘逵始建廳堂廨舍。”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知縣史惟一重建。景泰二年(公元1451年)知縣貊安重修,天順六年(公元1462年)“知縣鄭時經營拆建后堂,未幾,而升任去”。
明成化十五年(公元1479年),浙江定海人沃公式從江西監察御史左遷(降職)知內鄉縣。他“見廳廨既頹,基址又窄狹,不堪觀瞻,于是開拓基址,凡廳堂廨舍倉庫之類,一切鼎建增置”,而“其制始備”:中為正堂,后為退思堂,又后為知縣廨,東北為縣丞廨,東南為典史廨,西北為主簿廨,堂東為幕廳,西為架閣庫,兩廂為六房,前為儀門,西南為獄房,東南為土地祠,外為樵樓即大門,門東為申明亭、西為旌善亭。成化十九年(公元1483年)建宣化坊。萬歷二十七年(公元1599年)知縣尚從試重修,崇禎十五年(公元1642年)李自成的農民軍攻內鄉,縣衙被毀。
清順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知縣張鳳翼修縣署,康熙五年(公元1666年)知縣馬萬里修大堂、戒石坊、民皂房、儀門、土地祠、寅賓館、巡捕(典史)衙等。康熙十九年(公元1680年),知縣高以永重修思補堂改名琴治堂。其后嘉慶、道光、咸豐年間俱有修葺。咸豐七年(公元1857年)二月十七日捻軍朱忠立部由湖北攻入內鄉,知縣楊某(名不詳)聞風逃跑,縣城失守,縣衙被毀。其后30余年,縣署借察院辦公。光緒十八年(公元1892年),欽加同知銜正五品官內鄉知縣章炳燾重建內鄉縣衙。內鄉縣衙現存古建筑,都是章炳燾所建縣衙保留下來的。民國元年正月初一,辛亥革命反清軍攻破縣城,內鄉末任知縣邱銘勛翻墻而逃,皇權政權就此推翻。民國時,內鄉縣衙為縣治所。(來源:南陽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