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巫曉

  9月26日,記者從鄭州市政務服務網獲悉,河南黃金物資公司成品油經銷部因涉嫌油氣回收裝置未正常使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和第一百零八條規定,被管城區環境保護局罰款3萬元。

  從行政處罰決定書上,記者看到,被處罰的地點位于鄭州市管城區南曹鄉席村的河南黃金物資公司成品油銷售部建設項目。

  據悉,河南黃金物資公司成品油銷售部隸屬于河南黃金物資公司,河南黃金物資有限公司隸屬于中國黃金河南有限公司,是中國黃金集團公司的重點三級子公司。公司主營業務為成品油批發零售、化工產品、選礦藥劑的銷售及倉儲物流業務。公司設置有以下機構:倉儲物流部、市場開發部、綜合辦公室、資產財務部、安全環保委員會、成品油供銷部、加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