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創14條示范路、建5萬個車位…今年鄭州最嚴交通秩序治理這么干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李瑋 萌友 邢紅軍

(資料圖片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李新華 攝)(資料圖片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李新華 攝)

  為切實鞏固2018年交通秩序治理成果,全面提升城區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持續推動城區建設和道路交通協調發展,服務保障國家中心城市建設和打造國際綜合交通樞紐,努力為建國70周年和第十一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的召開創造優質、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從即日起至2019年底,鄭州市在市內五區以及鄭州航空港經濟實驗區、鄭東新區、鄭州經濟開發區、鄭州高新區、火車站地區,持續開展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治理工作,吹響了2019年鄭州市城區交通秩序綜合治理的號角。

  通過一年的交通秩序綜合治理,要達到如下目標:建立健全城區道路交通規劃、建設、管理“三位一體”的綜合管理機制,城區道路交通基礎設施明顯改善,道路交通科學化、精細化、規范化、人性化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交通擁堵、出行難、停車難的“城市病”得到有效緩解,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文明意識和法治意識明顯增強,守法出行、文明出行理念深入人心,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形勢保持平穩可控。

  在交通治理工作措施上,今年共出臺了六項大的舉措。

  一是加快推進城市智慧交通建設,提升交通管理科技含量

  首先由市公安局、大數據局牽頭,市交通局、審計局、城管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城建局、發改委、財政局,各區(管委會)配合,持續推進智慧交通項目建設,充分借用阿里、華為等互聯網大數據及團隊力量,和高德、百度以及其他互聯網公司開展研發“互聯網 大數據”智慧交通服務功能,利用大數據、物聯網、空間感知、云計算、移動互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綜合運用交通科學、系統方法、人工智能、知識挖掘等理論與工具,圍繞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提升公眾服務能力、交通網格化管理、提高綜合運輸協調能力等重點工作,搭建綜合交通運行監測與協調聯動框架,形成立體化多方式公眾服務體系,建設覆蓋全面的交通信息監測體系、可視化的交通監控指揮體系、協同共享的電子政務體系、方便實用的交通信息服務體系,建成新型的、智慧的綜合交通運輸系統,提高運輸系統的運行效率和服務水平,為公眾提供暢通、安全、綠色、舒適的出行服務,為智慧城市建設奠定基礎。

  其次由市大數據局、城管局牽頭,市公安局、審計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區(管委會)配合,加快推進智慧停車系統建設。按照“市級統籌、各區主責、市場化運營”的原則和“試點先行、總結經驗、全面推廣”的步驟,逐步建設全市統一的智能化停車管理平臺。對市建成區的公共停車場、對外開放的配建停車場、住宅配建停車場、專用停車場、路內臨時停車泊位等進行全面系統普查,為市級智慧停車管理平臺提供大數據支持,為指導規范停車場建設管理工作提供參考依據;指導各區(管委會)于年底前完成依法批準設置的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智慧停車建設,推進公共停車場數據資源全部接入平臺統一管理;組織各區(管委會)對轄區內停車場進行智能化升級改造,引導用戶通過i鄭州APP、支付寶、微信自助繳費,鼓勵用戶支付寶綁定車牌號實現無感支付全覆蓋,逐步減少人工并最終實現無現金收費;四是組織各區(管委會)推進臨時停車場、專用停車場數據資源接入平臺統一管理,實現全市停車位資源整合共享。

  第三由市公安局牽頭,優化道路交通組織。借鑒發達城市先進管理經驗,研究推廣直行待行、配道左轉待行、可變導向車道、單向交通組織、高峰期快速路匝道進出口控制和互通立交匝道口行車引導系統等管理手段,緩解交通節點擁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全面開展地面道路交通信號控制系統智能化提升,引入大數據人工智能技術開展信號優化社會化服務,配套完善視頻流量檢測設施,保障信號配時智能調節,交通綠波效果明顯,通行能力顯著提升,建設全省先進的交通信號控制中心及重點實驗室。

  第四由市公安局牽頭,市交通局、城建局、城管局、園林局,各區(管委會)配合,開展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排查整治。遵循統一規劃、合理布局、配套建設、科學管理的原則,修訂完善《鄭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管理暫行辦法》,明確管理權限,落實管理責任,強化城區及其周邊交通安全基礎設施的巡查、管理和維護,充分發揮城市道路交通設施功能,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和暢通。

  二是嚴厲整治突出交通違法行為,規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

  首先由市公安局牽頭,市交通局、城建局、城管局、園林局,各區(管委會)配合,集中開展交通秩序嚴管示范路創建活動。以金水路、花園路、嵩山路、中原路、紫荊山路、文化路、花園北路、金水東路、京廣快速路全段、隴??焖俾?、農業快速路、三環快速路、中州大道、迎賓路等14條道路為創建范圍,從勤務機制完善、交通違法整治、交通設施完善、信息化建設、交通組織渠化、執勤執法形象等方面,加強對嚴管示范路的人員、設施的投入,嚴格管控禁行車輛、違法占道、亂停亂放等違法行為,規范人行道隔離設施、道路路名標牌、沿街廣告設置。根據道路交通實際情況,對嚴管示范路口路段實行工程渠化措施,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其次由市交通治理聯席會議辦公室牽頭,市公安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城管局、城建局、發改委、地鐵集團,各區(管委會)配合,強力治理交通堵點。全面梳理排查一批周期性擁堵點段,分別劃定責任網格,明確分包領導和管理責任,對外公布,掛牌督辦,邊整治、邊研判,堅持工程措施與管理措施并舉,通過交通組織優化、路口渠化、信號配時優化等手段,治理一批社會關注較高的交通堵點,提升道路整體通行能力。針對城區人流量大、行人和非機動車過街需求量大、人車混行嚴重、交通安全隱患突出的路口(路段),開展實地調研,規劃建設人行過街設施。

  第三由市公安局牽頭,各區(管委會)配合,保持對“七類車”交通違法行為的嚴厲打擊態勢。電動摩托車、機(電)動三輪車、觀光電瓶車、老年代步車、搭棚改裝三輪車、摩托車、低速貨車等“七類車”,是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一大頑疾。各級各部門要堅持常態化整治,持續不斷高壓治理,以火車站、長途客運站、地鐵站、醫院、商圈、公園等周邊和市內主干道為重點整治區域,加大對“七類車”交通違法行為治理力度,對查扣的“七類車”要逐一登記造冊,依法執行“五個一律”處罰原則。

  第四由市公安局牽頭,嚴查非機動車及行人交通違法行為。嚴查非機動車、行人闖紅燈、占用機動車道、隨意橫穿馬路、逆行、違法載人、隨意翻越道路隔離設施、不按車道行駛、上高架、攔車散發小廣告、攔車乞討等交通亂象。對查扣的人員一律采取“三教育一采集”措施,并依法進行處罰;對于次數較多、影響惡劣的要在媒體上予以曝光。

  第五由市公安局牽頭,嚴查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機動車“一讓”(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兩牌”(假牌、套牌)“兩闖”(闖禁行、闖紅燈)“三駕”(酒駕、醉駕、毒駕)“四亂”(亂停車、亂變道、亂鳴笛、亂用燈光)等交通違法行為,加大違法查處力度,保護人民群眾利益,營造和諧的交通環境。

  第六由市公安局、城管局牽頭,市城建局、生態環境局、發改委,各區(管委會)配合,嚴查渣土車、水泥罐車等工程運輸車輛違法行為。公安交警部門負責查處渣土車、水泥罐車等工程運輸車輛故意污損遮擋號牌、闖紅燈、闖禁行、超速、野蠻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對渣土車、水泥罐車發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的,從嚴追究肇事車輛駕駛人、所有人、承包人、管理人的交通肇事罪、重大責任事故罪等刑事責任。城管執法部門負責查處違反應急管控規定、渣土車密閉不嚴、帶泥上路、沿途遺撒、隨意傾倒等違反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的行為。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的,依法從重處罰。對渣土車、水泥罐車等工程運輸車輛和所屬公司實行信用評價計分管理,公司信用考評分值低于60分時,列為“黑榜”失信單位,推送至鄭州市社會信用信息平臺,由相關單位實施聯合懲戒。

  第七由市公安局、城管局牽頭,各區(管委會)配合,嚴厲打擊“黑渣土車”違法行為。推行常態化聯合執法,公安、城管部門建立市、區兩級常態化聯合執法機制,改進路面執法勤務模式,每周不少于2次于晚8時至次日早8時開展渣土車聯合執法。重拳打擊未辦理運輸核準手續從事運輸活動的“黑渣土車”,對違規車輛要“發現一輛、查處一輛、扣留一輛、處罰一輛”,對報廢、拼裝渣土車予以罰款,收繳車輛,強制報廢,對機動車駕駛人依法予以嚴懲。

  第八由市城管局牽頭,市公安局,各區(管委會)配合,加大建筑垃圾清運全要素、全過程監管力度。規范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加強對建筑垃圾產生、運輸和消納行為的監管,建立完善建筑垃圾排放核準、運輸核準、消納核準制度。產生建筑垃圾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以及從事建筑垃圾運輸和消納的企業經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核準后方可處置建筑垃圾。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要根據全市棄土消納場建設情況進行統籌調劑,合理規劃清運路線,嚴格辦理雙向登記卡。公安交警、城管聯合執法組在京廣路、大學路、鄭密路、南三環等渣土清運主要通道設立檢查卡點,從嚴從重查處未經核準處置渣土、隨意傾倒、闖紅燈、超速行駛等違法違規行為。

  第九由市城管局牽頭,各區(管委會)配合實現餐廚廢棄物精細監管高效處置。完善信息平臺,建立餐飲單位基本信息庫,提高精確監管實效,做好更新管理工作。以《鄭州市餐廚廢棄物集中收運處置實施方案》為基礎,鞏固現有收運路線,繼續優化、細分收運路線。提高專業收運車輛投放頻次,替換減少非專業車輛。謀劃構建從產生到運輸、處置的全鏈條、智慧化的信息管理系統,提高運行實效,確保實現無害化、資源化處理。強化督查考評工作,加強對各區(管委會)工作情況進行督查、督導,定期評比排名。

  三是強化城區停車管理專項治理,有效緩解停車難問題

  首先由市交通治理聯席會議辦公室牽頭,市城管局、公安局、城建局、大數據局、發改委、財政局,各區(管委會)配合,加快推進公共停車場建設工作。加快制定出臺《鄭州市停車場管理條例》。按照《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市區公共停車場建設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鄭政〔2015〕39號)和《鄭州都市區主城區停車場專項規劃(2016-2030)》,各區(管委會)組織摸排選址,2019年要在全市新建公共停車泊位5萬個(其中獨立運營公共停車泊位8000個、路外臨時停車泊位7000個、公共建筑配建停車泊位3.5萬個),逐步緩解停車難問題。同時,進一步研究市區公共停車場建設的選址、土地供應、建設方式、稅費減免、優化經營和獎補等措施,進一步加大協調力度,建立更加簡易的公共停車場建設聯審聯批制度。

  其次由市交通治理聯席會議辦公室牽頭,市城管局、公安局、城建局、大數據局、發改委,各區(管委會)配合,加大道路停車泊位施劃力度。按照“利民便民、應劃盡劃”的原則,對市區道路停車泊位進行全面排查,經市政府聯審聯批并向社會公示后,分期分批高標準設置施劃,并實行編號管理,6月底前完成不少于3萬個、年底前完成不少于6萬個泊位施劃任務。充分利用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空間,在部分流量較小主干道的機動車道設置停車泊位,在除禁停道路外的次干路、支路、背街小巷的機動車道設置停車泊位,最大限度利用道路空間。充分利用人行道和商戶門前空間,明晰產權,由各區(管委會)統一組織施劃。在預留2米的人行通道和不占壓盲道的前提下,根據地形全面施劃,最大限度利用路沿石以上的空間。研究制定路內錯時停車辦法。按照停車必在位、在位有標線、標示有時間的原則,研究制定市區錯時停車辦法。對車輛亂停亂放現象進行規范管理。因地制宜在老舊住宅小區(10年以上)周邊道路路內施劃夜間限時停車泊位,限時免費停放時間為2000—次日700,并加裝電子抓拍系統,嚴厲打擊超時停車、不按規定區域停車等現象。

  第三由市交通治理聯席會議辦公室牽頭,市公安局、城管局、城建局、大數據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區(管委會)配合,全面規范市區停車場管理工作。進一步理順市區兩級管理體制。指導各區(管委會)采取授權特許經營權或向社會購買服務的方式,有序做好停車場的管理工作。對停車場管理法規制度進行細化完善。結合當前市區停車場管理實際,研究制定鄭州市城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設置導則、鄭州市城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停放導則、市區道路停車泊位施劃聯審聯批、經營性停車場備案管理等相關辦法。

  第四由市城管局牽頭,各區(管委會)配合,切實做好非機動車和共享單車管理工作。加大考核力度,根據《關于市區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服務質量考核辦法(試行)》,做好對各單車企業的考核和單車投放增減獎懲兌現工作,同時根據實際進一步修改完善對單車企業的考核辦法;加強禁停區管理,組織各區(管委會)和單車企業規范設置單車停車區域,引導各單車企業合理投放、有序管理;探索管理新手段,在鄭東新區開展共享單車管理試點工作,結合總結的經驗做法,組織在全市推廣應用;擴大禁停范圍,結合市區四個禁停區設置經驗,組織單車企業在市區快速路、綠地、河道、高架橋區域設置禁停區,實現對市區重點區域、重點部位的規范管理。

  第五由市城管局牽頭,市城建局、大數據局,各區(管委會)配合,加大對配建停車場的監管力度。按照“建為所用”的原則,對住宅、商業和企事業單位等配建停車場進行清理清查,恢復被挪用、閑置的配建停車泊位的使用功能;加強對新建項目配建停車場的規劃核定和監管,確保按標準建設到位;建立內部補貼獎懲機制,引導商場、醫院、學校和企事業等單位自我挖潛、自求平衡,倡導單位內部人員綠色出行,主動不占用公共停車資源,讓車位于市民;優化老舊小區停車設施。優化老舊小區內道路的微循環系統,對現有停車位進行更新改造,建設投資小、見效快、占地少的機械立體停車設施,簡化審批流程,提高老舊小區的車輛停放數量。

  第六由市城管局牽頭,市公安局及各區(管委會)配合,深入推進“路長制”模式,夯實門前“四包”(包秩序、包衛生、包立面、包綠化)對停車管理的責任。以道路為單位,細化責任。設停車位的要規范停車,沒設停車位的要“門前清”。清理違停實行“零容忍”,對不按位停放、壓線和不按規定方向停放等現象要及時向公安交警部門和城管部門舉報,并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和城管部門對占壓道路嚴重影響交通的違規停放車輛實施拖移,實現管理常態化。拖車和違法車輛停車場由各區政府、管委會以及所屬辦事處負責提供解決。

  第七由市教育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場監管局、城管局,各區(管委會)配合,加強幼兒園、中小學、教育培訓機構等周邊停車亂象治理。各區(管委會)要堅持疏堵結合原則,加強校園周邊停車亂象治理;切實發揮屬地責任,加強校園周邊停車場建設力度,規范校園周邊停車秩序。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引導接送學生車輛(機動車、非機動車)有序、規范停放,切實保障學生人身安全;持續推廣中小學生排隊上下學,家長定時定點接送的有效做法,維護校園周邊良好交通秩序,緩解交通擁堵狀況;組織開展“小手拉大手、安全文明行”活動,引導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文明出行公約,安全文明出行。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大校園周邊亂停車查處力度。

  四是依法打擊客運市場非法營運行為,規范運營秩序

  首先由市交通局牽頭,市公安局、司法局、殘聯,各區(管委會)配合,制定出臺非法營運查處辦法,嚴厲打擊非法營運亂象。嚴厲打擊“假出租”、“黑出租”從事非法營運行為;嚴厲打擊未取得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行為;嚴厲打擊不服從調度管理私自攬客,不按規定使用計價器、非法加裝計價器、拒載、甩客等不按照行業相關標準規范進行營運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電動摩托車、機(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含觀光電瓶車、老年代步車、搭棚改裝三輪車)等非法營運行為。

  其次由市公安局、交通局、市場監管局牽頭,嚴厲打擊各類擾亂客運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黃?!辈扇∑垓_、欺詐等手段招攬乘客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查處出租車計價器非法改裝地下窩點,依法查處為黑出租提供空白發票的行為。交通局要和市公安局開展的“掃黑除惡”專項行動相結合,嚴查非法客運涉黑涉惡勢力團伙,打擊盜竊出租汽車專用設施設備的犯罪行為,查處改裝“出租克隆車”地下窩點。

  第三由各區(管委會)牽頭,市交通局、公安局配合,加強重點區域非法營運專項整治。鄭州火車站、鄭州東站、新鄭機場等重點區域由各區(管委會)負責,組織相關部門開展集中整治活動,并做好場站內出租汽車通道建設及秩序管理,硬件隔離設施建設,禁停區域違法停車的執法管理等工作。各長途汽車站的集中整治由市交通局牽頭組織,交運集團等相關單位協助。

  第四由市交通局、公安局牽頭,聯合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加大對重點區域非法營運車輛的巡查和治理力度,對“黑出租”“黑大巴”等非法營運車輛和電動摩托車、機(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含觀光電瓶車、老年代步車、搭棚改裝三輪車)等車輛違法上路和非法營運行為進行聯合查處。同時,建立聯合執法長效機制,開展定期和不定期聯合執法行動。每周開展不少于3次聯合行動,持續對非法營運進行治理,徹底凈化客運市場。

  五是建立長效機制,加強電動自行車安全綜合治理

  首先由市公安局牽頭,市工信局、市場監管局配合,加強登記上牌長效跟蹤管理。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繼續依法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使用的監督管理,持續推進登記上牌管理工作,通過簡化辦理程序、推行銷售登記等方式為群眾提供便利,對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一律不得按照非機動車進行登記上牌,對違規生產、銷售、使用的企業和個人依法查處。

  其次由市公安局牽頭,市司法局、交通局、工信局、市場監管局配合,加快推進立法工作。結合鄭州市實際,研究出臺《鄭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為我市電動自行車安全綜合治理長效開展提供法律支撐和保障。

  第三由市公安局牽頭,嚴格路面交通管理。集中登記結束后,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路面執勤,嚴厲查處電動自行車無牌無證上路、占用機動車道、超速、逆行、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特別是對無牌上路行駛且無法提供合法手續的電動自行車依法督促車主及時辦理登記上牌。

  第四由市公安局牽頭,加強治安安全管理。公安治安部門要組織民警深入社區、單位,對在用電動自行車進行摸底排查,開展對電動自行車無牌治理和宣傳。公安刑偵部門要研究建立電動自行車被盜后的應急偵查、追回、返贓機制,開展打擊專項行動,依托科技防盜,打團伙、破串案,提煉固化新型技戰法,最大限度減少群眾財產損失。

  六是開展交通社會宣傳,推進城市文明交通建設

  首先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公安局、城管局、交通局,市文明辦,各區(管委會)配合,深入開展文明交通系列主題宣傳。充分運用新聞媒體、網絡媒體、新媒體的傳播力和影響力,利用電視、電臺、網站、微信、微博、手機客戶端,開展文明交通公益宣傳。邀請新聞記者、高校學生、社會群眾,對鄭州交通亂象進行大走訪、大調查、大曝光,為道路交通綜合治理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進一步提升全民交通安全防范意識。鼓勵社會力量舉報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共同治理交通陋習,形成社會共識。

  其次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公安局、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城管局、交通局、工信局、教育局,市公交公司、通管辦、地鐵集團,各區(管委會)配合,擴大社會面交通安全宣傳。依托網格化管理平臺,深入社區、街道、學校、村莊開展文明交通宣傳。公安部門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建立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發布平臺,充分利用各種手段促進駕駛人依法駕車、安全駕車、文明駕車。城管部門牽頭在市區道路施工的圍擋上設置交通安全宣傳內容。城管、交通部門要充分利用室外大型LED 電子顯示屏及出租車 LED 顯示屏,免費播出文明交通公益宣傳標語。工信部門牽頭通過三大通信公司推送交通安全公益短信。宣傳、文化部門牽頭在電影院開映前播放交通安全宣傳短片,在網吧等場所的屏幕播放交通安全宣傳內容。市教育局制定方案,把交通文明作為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納入學校教學計劃,確保完成規定的教學內容和課時,開展“文明交通示范學校”創建活動。地鐵集團、公交公司牽頭,分別在地鐵和公交等顯示屏播放交通安全宣傳內容。

  第三由市公安局牽頭,市教育局,團市委,市文明辦,各區(管委會)配合,建立文明交通志愿服務活動長效機制。由市文明辦指導,市公安局完善文明交通志愿者招募、注冊、培訓、項目組織、活動記錄、日常管理等制度,不斷壯大和規范文明交通志愿者隊伍,宣傳普及交通法規知識、開展文明引導志愿服務。市教育局、團市委按照各自職責,發揮優勢,以“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青年當先鋒,交通更文明”、“你讓斑馬線,大家都點贊”等為主題,組織大中小學生、廣大青年學習踐行交通法規,開展文明交通專項志愿服務,帶動全社會形成“文明交通全參與、攜手共建文明城 ”的良好風尚。

  第四由市發改委、公安局、司法局牽頭,市交通局、人社局、財政局,市文明辦等所有成員單位配合,深入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以鄭州市建設國家信用體系示范城市為契機,全面研究梳理交通管理與公民誠信體系掛鉤的具體項目、標準和辦法,將交通違法、交通事故等交通管理各項內容納入到市民積分系統,研究出臺分類分級管理辦法,使交通違法行為與個人、企業、單位的信用狀況掛鉤,增大交通違法成本,提升公民的交通文明意識。探索建立交通違法與單位評優、文明獎發放掛鉤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