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原標題:《鄭州擬修改停車新規 需要聽取更多百姓心聲》

  □東方今報·猛犸新聞評論員 陳思/文 ■見習記者 張莉/圖

  城市人口密集區域停車難,是世界級難題。出行與停車,都是居民剛需。在道德、法律、行政等手段成效有限,基礎設施又不存在短期一步到位的情況下,提高道路臨時泊位的停車費,就是用經濟杠桿來調節,是行之有效的手段之一,也是現下的必要之舉。

  最近,鄭州關于停車費漲價的爭議成為市民口中的熱點。鄭州現在機動車保有量已逼近500萬,且還在飛速增加。這其中,被撩動的居民情緒也頗為復雜:既不滿足于道路擁堵的現狀,又對或將迎來漲價的停車費心生不滿。這種矛盾沒有解決之法,只有平衡之道。停車費漲多少,怎么漲?都還處于征求意見的階段。所以在新規落地之前,居民的每一句“心里話”,都有意義。

  首先道路臨時泊車位停車費現在處于一個不得不調的階段。鄭州不少區域,特別是此前的三類區域,“僵尸車”長期占用臨時停車位的現象尤為嚴重。按照此前三類區域2元每次的價格,一個月工資3000元左右的車位管理員,只能負責30個左右的車位。如果這些臨時泊車位的周轉率不高,相關經營主體有可能會面臨入不敷出的窘境。而現實情況也印證了這一點。在三類區域的道路臨時泊車位,不少收費牌淪為擺設。臨時泊車位,失去了“臨時”屬性,這顯然是與城市管理初衷相違背的。

  但停車位漲價也應該有其合理空間,不能超過居民的接受閾值。相關數據顯示,鄭州平均月工資在3864元左右。而按照一類區域道路內收費標準計算,1個月的支出或將達1440元。再加上房貸、車貸、其他生活開銷,這顯然超過了大部分車主的經濟承受能力。

  但是好在新的鄭州市市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還正處于征求意見階段,一切都有商榷的空間。道路停車費的問題,與公民利益切身相關,應當實行定價聽證。此外,即便征求意見階段,最好也能最大限度地照顧居民接受能力,及時公布核算標準及辦法,明確費用去向、用途,以防止民生政策的“征求意見”脫離實際。

  臨時泊車位調價畢竟只能治標,是否可以通過小區停車位價格指導盤活閑置資源?是否可以借鑒歐美地區的“先擁有固定停車位(租賃或購買),才能購車”政策?如何通過政策指導,保障立體停車位的建設?這些同樣有著討論的空間。

  同時,城市居民作為公共資源的享用者,也應該提高主人翁意識。迫于“錢”的壓力不開車,與道路臨時泊車位設置的初衷相違背。只有當綠色出行、盡量不開車成為我們的自主選擇,才是一座城市最欣欣向榮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