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董楠 邵可強 實習生 王玉瑩

  核心提示|昨日,洛陽交警李輝鋒向大河報記者報料,7月26日他到西安旅游,朋友陳女士的手機丟失。“在等待民警趕來時,我看到一女性小偷正在行竊,我立即上前制止并報警,西安警方趕到后將我們帶到西安市公安局蓮湖分局北院門派出所接受調查。”

  李輝鋒說,因為在派出所氣憤地說了句粗話,被民警關進候留室近20個小時。李輝鋒質疑北院門派出所民警辦案期間存在多項違規行為。

  洛陽民警西安街頭抓住作案中的竊賊

  7月26日,李輝鋒與家人朋友來到西安游玩,當晚9點左右,他在北大街與西華門大街交叉口等待去超市買鞋的朋友陳女士。陳女士從超市回來后就發現手機丟了。

  “我用自己的手機報了警,在等待民警趕來時,我看到一穿紅衣的女子正在盜竊另一女性的背包。”李輝鋒回憶,當時紅衣女子拉開了背包拉鎖并將手機拿到手里,“朋友的手機也是在這個地方丟失的,可能是紅衣女子偷走的,我便一把拉住紅衣女子,并請求附近市民幫忙報了警。”

  當我抓住紅衣女子后,突然從人群中出來兩男一女,試圖幫助紅衣女子掙脫,“當時我在人群中大喊‘我是警察,希望大家幫忙抓小偷’,有熱心市民將我們團團圍住,他們四個人才沒掙脫。”李輝鋒說,民警趕來后,將他們一同帶到北院門派出所,該所民警白晉襄負責處理此事。

  抓賊民警和賊一起被關近20小時

  據李輝鋒介紹,他進入派出所不到10分鐘時間,就陸續有其他3名游客前來報案稱在轄區內財物丟失,加上他四個人共丟失2部手機,2個錢包。

  “我們都是外出旅游的,東西丟了都很著急,能不能盡快幫忙找一下。”李輝鋒說,他求助民警白晉襄,白晉襄回答說:“你也是警察,我們應該按照正規辦案流程吧。”李輝鋒感覺手機找回希望不大,便跟朋友商量準備離開。

  “手機丟了很氣憤,臨走時我說了聲‘我靠’,之前均沒有語言及肢體沖突,不知自己這句口語怎么惹惱了白晉襄。”李輝鋒說,一直坐在凳子上的白晉襄突然站起來試圖拉住我,并說“今天非把你關起來不可,就算你是警察也不行”,隨后雙方發生爭執,李輝鋒被關進候留室。

  “在將我帶入候留室途中,白晉襄朝我后腦勺打了一拳,我也回他一拳。”李輝鋒說,進入候留室才知道,當初他逮住的4名偷竊嫌疑人也在該房間,僅用鐵絲網隔開。“就在這個房間里,他們當著小偷的面詢問我家庭住址、手機號、工作單位等詳細個人信息。”

  李輝鋒說,在他被扣留期間,沒地方坐,沒有飯吃,而小偷有吃有喝還有煙抽,“小偷有墊子睡,而我曾兩次向訊問人員要個凳子,均被他們以‘現在沒有’而拒絕,我只好在地板上坐了一晚。”我在訊問筆錄上記下“我要凳子你們不給,我對你們的工作不滿意”的筆錄。李輝鋒說,他從26日晚上9點一直被關到27日下午5點左右,其間并沒有人理會他。只是在27日下午3點左右才允許家屬進去送飯。

  在李輝鋒被關期間,家人向西安市蓮湖分局督察大隊舉報,督察大隊人員調查后,才將他釋放,但一直沒有給出合理解釋。

  記者發去采訪函,西安警方沒任何回應

  針對此事,記者電話聯系到李輝鋒所在單位一負責人,對方表示:“這件事我們也是剛聽說,具體情況還不是很清楚,等調查清楚再對外公布。”

  記者又聯系到北院門派出所所長海鷹,對方稱“此事督察大隊已經介入調查,想要了解情況可以聯系督察大隊。”記者向海鷹索要白晉襄的電話,被告知:“我現在有他的電話,但現在不能給你,有什么需要到政工科索要。”之后記者聯系上西安市公安局蓮湖分局督察大隊后,一男性工作人員稱“需要記者帶著證件到局里采訪”。記者表明現在在河南時,對方說:“讓你們單位發個公函到蓮湖分局,我們才能接受采訪。”

  隨后,記者向西安市公安局蓮湖分局政工科發去一份采訪函,政工科一女性工作人員稱“已經收到采訪函,我們正在調查此事,有什么進展將由蓮湖分局宣傳科薛姓負責人答復”,并留下記者電話等待回復。

  截至昨晚記者發稿,西安市公安局蓮湖分局宣傳科薛姓負責人并未給出任何回復。同時,記者多次撥打政工科和宣傳科辦公電話,均無人接聽。

  李輝鋒質疑西安警方辦案違規

  昨日,李輝鋒向記者講述他在西安的遭遇后,對當地民警在辦案期間的行為提出多項質疑:

  1.為什么一句“我靠”,就將我關在候留室近20個小時?

  2.我當時已亮明警察身份,民警先打我一拳,我回一拳算不算襲警?

  3.在候留室當著偷竊嫌疑人的面對我詢問,會不會泄漏我的個人信息?

  4.被關近20小時,我在水泥地上坐了一晚上,這種做法是否合適?

  5.關了近20小時,為何拒絕給我提供食物?

  6.明知我是被偷者,還關了我20個小時,他們這次執法是否構成非法拘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