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知名勞務公司長期負責校園假期工招聘的胡先生向記者算了一筆賬。以2013年寒假工為例,昆山基本工資1370元,學生需要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時,一般每天要加班2小時。按照國家勞動法規定,加班費分成兩部分。周一到周五加班,若是工作8小時之內,則每小時基本工資7.87元;超出8小時,每小時11.81元。周六周日上班,寒假工每小時15.74元;國家法定假日初一至初三,寒假工上班的話,企業應支付寒假工每小時23.62元的工資。
以姚同學的實習時間為例,假如寒假工每天工作10小時,按照每工作4天休息兩天的標準來計算她應拿到的大概工資。能拿正常工資的有36天,雙倍工資有12天,3倍工資有3天,再加上夜班津貼,以10元標準來計算,她最后大概能拿到7246元的工資。而姚同學告訴記者,“工廠給付的工資總共不到4000元錢。”
胡先生說:“粗略計算一下,即使姚同學中間請假甚至初一至初三休息,除去工廠正常花銷,她能拿到的工資也不會低于5000元。那少支付給姚同學的3000元左右的工資去了哪里?”
業內人士:“校企合作”隱藏巨大利益
當記者詢問負責人馬老師,工廠是否給學校有回扣?這位馬老師支吾著說:“沒有,不了解。”
“我們駐廠的老師,都是企業來給我們發工資,平均每月1500元到2000元不等。”隨后馬老師又向記者解釋道,“學校給每一位老師的,還有獎金,按老師責任的輕重來發。”
馬老師繼續解釋,“我們學校和別的學校不一樣。學生來工廠實習,都是由校方承擔車費,光2014年學校就賠了將近84萬元。另外學校還沒有收取學生的介紹費,甚至學生中途離職所產生的費用也由校方來承擔。所以說,校方每年送學生出來頂崗實習都是賠錢的。從2010年到現在,學校在這方面至少賠了400萬元。”
記者隨后向長三角地區的一家勞務公司求證。該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工廠不僅不會收學生一分錢,而且還要向勞務中介機構支付中介費用。“學生中途離職,也根本不會收取什么費用。學生中途離職分為兩種,一種是自離,工廠會扣除部分違約金,剩余工資如數發放;另一種是正常離職,需提前遞交離職申請,批準后即可離職,工廠如數發放工資。兩種離職均不會對勞務中介機構產生任何費用。”
同時,昆山某工廠一負責人也告訴記者,用工方面,他們寧愿選擇專科生和技校生。在他們看來,學歷低的學生,心態較平和,動手能力較強,而大部分本科生卻不具備這些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