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陽市地稅局原局長高青明近日被該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二審判處有期徒刑八年零六個月。這是南陽市檢察院通過發揮檢察技術優勢,運用信息偵查一體化手段,成功從一起行賄案件中挖出職務犯罪案件。
2014年7月,該院大要案偵查指揮中心偵查信息處干警在查詢某企業賬目時,發現涉案的原始納稅記賬憑證和財務賬簿被銷毀,電子賬簿也被人從電腦中刪除,致使涉案的關鍵性證據無法及時收集固定。對此,檢察干警及時通過與南陽市地稅局征收企業所得稅相關信息數據檢索比對,發現該企業的納稅額度明顯低于應繳稅款,有些項目稅款至今未交,存在稅務工作人員涉嫌職務犯罪的可能性。該院當即啟動指揮偵查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通過電子技術手段,最終成功恢復了已被該企業記賬員黃某刪除的涉嫌行賄的相關賬務數據。據黃某交代,南陽市一些企業通過拉攏、收買稅管人員等,形成了利益共同體。
對此,該院及時向市地稅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清理拖欠稅款、滯納金專項活動。與此同時,該院反貪部門同步跟進,初查是否存在貪賄行為。該院還啟動了偵防一體化聯動預案,抽調精干力量,以黃某為原點,挖窩帶串,上下聯動,全力追繳國家流失稅款。
截至目前,該院共查處了地稅系統濫用職權、受賄犯罪34人,涉賄金額高達千萬余元,通過辦案為國家追繳地方稅款7.8億元,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來源:正義網-檢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