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無奈】

  開個證明像破案 還被指責“不作為”

  “社區幾乎每周都得開十來個‘奇葩’證明,有時候真的特犯難。開證明不是講人情的事,必須有依據。”南陽路與宋寨南街附近的某社區主任坦言,工作人員不可能對轄區每個居民的情況都了如指掌。很多證明的開出,需要工作人員在調查之外再作出主觀判斷。因為沒法與各職能部門做到電子信息共享,更無法保證居民在開證明時不撒謊。所以他們同事之間經常開玩笑說,開個證明就像是警察在破案。

  該社區主任說,居民要來開證明,社區盡量是不讓居民多跑,能開的就都開了,可是有些證明確實是給社區出難題。

  但大多時候居民都不理解,脾氣不好的還拍桌子瞪眼,辱罵社區工作人員不辦事、不作為。到頭來,證明一大堆不說,居民還不滿意,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難言”啊。

  【委屈】

  一大半蓋章跟社區無關 卻都往社區推

  記者在幾天的走訪中發現,不單單是社區覺得為難,開證明的也各有苦衷。

  “開個證明真難啊!”居住在黃河路與衛生路附近的王大爺,曾經為了一個證明來回跑了好幾趟,政府、社區的人好話都說盡了,也沒蓋到章。

  “可話又說回來,都是街坊鄰居的,不開這個證明,以后還怎么一起相處。”記者采訪到的幾位社區主任,都有同樣的無奈。

  他們舉例說,老伴去世,子女去銀行取錢,銀行讓社區開證明;房屋過戶給子女,公證處讓社區開證明;就連醫院、交警、公安等,開不了的證明也都推給社區。社區哪兒有那么大的權力,啥證明都讓社區開?

  幾位社區主任都表示,現如今,到社區開的一大半證明,都跟社區無關。而面對這些超出常規的證明要求,他們只能向上一級領導申報,盡量措辭嚴謹一些,比如“該居民在我社區居住期間沒有生育過孩子”“該居民沒有在我社區犯罪”等字眼,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