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無名”留言:“我是一名煤礦職工,在煤礦,針對不同的突發事故,都有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而對各類考試是否也應建立人性化的預案呢?如果有,執行者是否應該加強對預案的學習,從而提高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的能力?我認為,預案的作用即補救,使損失降到最低。”
網友“公民”留言:“監獄服刑犯尚可與監外女友登記結婚,為什么一個一心求學的學生不能在考完后拿證件過來驗證呢?立法的根本在于利民,死板的堅持恰恰是責任的缺失!”
網友“YF”留言:“考場應該設置應急處理措施,不僅只是監督,也應做好周到服務。”
網友“到此一游”留言:“應該遵守規定,不管他通不通人性。否則,在我們這個人情大于法律的國度,一不小心就會走了樣。”
網友“小草”留言:“支持堅守原則的人!太過于重人情就毫無原則,導致現在的局面。她自己有錯怪不了別人。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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