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文結(jié)合1月2日中國新聞網(wǎng)最新報道,已有26個省份公布異地高考方案。截至2日下午14時已公布省份:北京、上海、廣東、天津、重慶、黑龍江、吉林、遼寧、江蘇、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廣西、湖南、山東、新疆、河北、陜西、河南、云南、湖北、甘肅、貴州、四川、山西
未公布省份:西藏、海南、內(nèi)蒙古、青海和寧夏
新京報訊 (記者郭少峰) 截至1月1日0時,有25個省份不同程度地出臺了“隨遷子女接受義務(wù)教育后升學(xué)考試”方案,但仍有6個省份并沒有透露方案。
此前,教育部部長助理林蕙青表示,隨遷子女在當(dāng)?shù)厣龑W(xué)考試的問題,全國1/2省份沒有壓力,1/3省份有壓力但不大,“北上廣”壓力大。“有壓力但不大”的省份約十多個。
截至今日0時,尚未公布方案或具體原則的省份包括:西藏、海南、內(nèi)蒙古、山西、青海和寧夏。
21世紀(jì)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表示,“原則上應(yīng)于2012年年底前出臺”政策語言留有一定空間,“原則上”出臺,就是說,到了這個時間點不出臺也可以,這在政策上都是說得過去的。
從地域分布上看,尚未公布方案的省份都在中西部地區(qū)。熊丙奇指出,由于社會經(jīng)濟發(fā)展條件差異,這些地區(qū)教育資源比較少,他們可能會強化父母工作年限的要求,要求有完整的當(dāng)?shù)馗咧袑W(xué)籍。這樣好鑒別考生到底是“高考移民”還是“正常遷徙”。
熊丙奇將已出臺的方案分為四種類型:第一類是只有過渡方案,本科基本沒提到,例如北京和天津;第二類是廣東和上海,屬于漸進性方式,要求考生家長有居住證等;第三類是要求考生父母有合法穩(wěn)定工作、住所,甚至有社保,同時要求考生有三年學(xué)籍;第四類只對學(xué)生學(xué)籍年限有要求。
熊丙奇分析說,門檻設(shè)置差別是根據(jù)當(dāng)?shù)亓鲃尤丝诤透呖贾笜?biāo)來決定。流動人口越多,條件和門檻就越高,有些地方就是競爭非常激烈,條件雖然相對寬松,但不會對當(dāng)?shù)赜刑蟮臎_擊。
省份方案
天津:方案包括春季高考高職中職
天津市教育考試院消息稱,隨遷子女在津接受義務(wù)教育后升學(xué)考試政策納入了2013年中考中招工作。而對于異地高考,天津市則表示,2013年將進一步放開職業(yè)教育,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在津報名參加中等職業(yè)學(xué)校招生考試、春季高考和高職院校自主招生。
目前全國僅有四個省份實行春季高考,高水平大學(xué)一般不參與春季高考。天津市教育考試院承諾,會抓緊完善普通高校面向隨遷子女的招考政策。21世紀(jì)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表示,異地高考主要是針對高水平大學(xué)的錄取機會的問題。
江蘇:參加高考監(jiān)護人要有職業(yè)住所
昨天,江蘇省教育廳新聞發(fā)言人洪流表示,2013年起,凡具有江蘇省義務(wù)教育階段學(xué)籍的應(yīng)屆初中畢業(yè)隨遷子女,均可參加當(dāng)?shù)刂锌己推胀ǜ咧小⒅械嚷殬I(yè)學(xué)校錄取,具體辦法由各省轄市制定。
凡在江蘇省取得普通高中學(xué)籍并有三年完整高中經(jīng)歷,其監(jiān)護人在江蘇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和住所(含租賃)的隨遷子女,均可在就讀地報名參加江蘇普通高考和本科、專科錄取。參加江蘇普通高考的隨遷子女,須參加江蘇高中學(xué)業(yè)水平測試并符合高考報名資格,與江蘇籍考生享受同等錄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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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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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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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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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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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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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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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開始分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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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異地高考”需要五證,明年起,有居住證明及穩(wěn)定住所,穩(wěn)定職業(yè)及社保滿3年,子女有學(xué)籍且已連讀初中3年,可參加中職考試錄取;后年起,有居住證明及穩(wěn)定住所,穩(wěn)定職業(yè)及社保滿6年,子女有學(xué)籍且連讀高中3年,可參加高職考試錄取,畢業(yè)后可參加升本考試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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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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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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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開始分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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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居住證C證人員子女只能在上海參加中職考試,只有持A證者的子女才可以在上海就地中高考。而根據(jù)上海《居住證管理條例》,在該市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和合法穩(wěn)定住所,并參加上海本地社會保險的外來務(wù)工人員可辦理居住證C證,積分達到規(guī)定分值的可辦理居住證A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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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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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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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開始分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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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起,在廣東具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并連續(xù)3年以上持有居住證、按國家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wù)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具有廣東中職學(xué)校3年完整學(xué)籍的,可報名參加高等職業(yè)學(xué)院招收招生考試,可與廣東省戶籍考生同等錄取。2016年起,經(jīng)縣(市、區(qū))人民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在廣東具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并連續(xù)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證、按國家規(guī)定在廣東省參加社會保險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wù)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中考并在父母就業(yè)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階段3年完整學(xué)籍的,可在廣東省報名參加高考,并可與廣東戶籍考生同等錄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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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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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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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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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在重慶高中階段三年連續(xù)完整的學(xué)籍并就讀;普通高中學(xué)生家長(父親或母親)還應(yīng)在重慶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中職學(xué)生家長不作條件限制;符合重慶市普通高考其他報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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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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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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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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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考生在流入地具有兩年高中學(xué)籍,家長也不需要提供社保證明。按河北省教育廳、省發(fā)改委等部門制定的方案,隨遷子女在河北省參加中考,享受與當(dāng)?shù)爻W艏丝谧优却觥?/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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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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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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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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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足本省學(xué)籍、高中連讀三年、有穩(wěn)定住所三個條件的考生可就近報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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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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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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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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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籍隨遷子女接受義務(wù)教育后,可通過中考錄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學(xué)習(xí),或憑初中畢業(yè)證書通過注冊入學(xué)進入流入地中等職業(yè)學(xué)校學(xué)習(xí);自高中一年級起(含高一的第二學(xué)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學(xué)校就讀,取得就讀學(xué)校學(xué)籍,并參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學(xué)業(yè)水平考試的應(yīng)、往屆畢業(yè)生,可憑學(xué)籍證明和其父母居住證在湖南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xué)校招生考試;在湖南連續(xù)就讀兩年以上(含兩年)的中等職業(yè)學(xué)校應(yīng)、往屆畢業(yè)生,可參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學(xué)校對口招生考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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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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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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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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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要求“高中階段完整學(xué)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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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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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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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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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山東省高中段有完整學(xué)習(xí)經(jīng)歷的非戶籍考生均可在山東就地(所就學(xué)的高中段學(xué)校所在地)報名參加高考,并與山東省考生享受同等的錄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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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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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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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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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法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并參加社會保險3年以上,隨遷子女在吉林高中階段有完整學(xué)習(xí)經(jīng)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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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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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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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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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籍學(xué)生只要有浙江學(xué)籍,并在浙江連續(xù)讀完三年高中,就可在浙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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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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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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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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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西高中階段具有一年以上學(xué)習(xí)經(jīng)歷并取得學(xué)籍,系已知條件門檻最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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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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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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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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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遷子女在當(dāng)?shù)負碛腥晖暾咧袑W(xué)籍外,要求家庭在當(dāng)?shù)赜泻戏ǚ(wěn)定工作和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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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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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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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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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將率先放開“異地高考”,有三年完整學(xué)習(xí)經(jīng)歷的非戶籍考生,可在福建就地參加普通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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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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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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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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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蘇省取得普通高中學(xué)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學(xué)習(xí)經(jīng)歷,其監(jiān)護人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的隨遷子女,均可在江蘇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和本科、專科層次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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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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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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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國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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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廣西初中學(xué)校就讀三年,取得廣西初中畢業(yè)證書,具有廣西高中階段完整的學(xué)籍,在廣西高中學(xué)校實際就讀,參加廣西高中學(xué)業(yè)水平考試截止年度高考報名前開考的全部科目考試,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廣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3年以上,可不受戶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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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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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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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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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起,凡在河南省就業(yè)的非就業(yè)地戶籍人員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職業(yè)和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并符合以下條件的,可在學(xué)籍所在地參加升學(xué)考試,并與當(dāng)?shù)貞艏忌硎芡却觯浩胀ǜ咧泻椭新殞W(xué)校(含普通中專、職業(yè)中專、職業(yè)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xué)校)應(yīng)屆畢業(yè)生參加高考,須具有當(dāng)?shù)貙W(xué)校正式學(xué)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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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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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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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開始分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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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天津?qū)⑦M一步放開職業(yè)教育,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可以在津報名參加中等職業(yè)學(xué)校招生考試、春季高考和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中相關(guān)政策,將在2013年中考中招辦法中作出明確規(guī)定,該辦法將于2013年初予以公布。同時,天津?qū)⒆ゾo完善與2013年中考中招辦法相銜接的普通高校面向隨遷子女的招生考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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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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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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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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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及父(母)戶籍在云南,考生高中連續(xù)就學(xué)滿3年,具3年學(xué)籍;或考生戶籍在滇,具初高中6年學(xué)籍,父(母)親戶籍不在滇但在滇具有六年的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或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或社保繳費記錄。符合以上條件考生可無障礙參加正常高考和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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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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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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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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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遷子女的父親或母親持陜西省居住證1年以上,按照國家規(guī)定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1年 以上(含1年),隨遷子女本人持有陜西省初中學(xué)校頒發(fā)的畢業(yè)證書,可在符合陜西省初中畢業(yè)學(xué)業(yè)考試報名其他條件的情況下,在其畢業(yè)初中所在縣(區(qū))報名參 加初中畢業(yè)學(xué)業(yè)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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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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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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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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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內(nèi)擁有三年完整高中學(xué)習(xí)經(jīng)歷并取得完整學(xué)籍,父母一方有合法職業(yè)和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并符合相應(yīng)條件的,可在學(xué)籍所在地參加升學(xué)考試,并與當(dāng)?shù)貞艏忌硎芡却觥?/t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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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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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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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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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起,進城務(wù)工人員隨遷子女具有我省連續(xù)兩年初中學(xué)籍的,可在學(xué)籍所在地報名參加初中畢業(yè)學(xué)業(yè)考試與高中階段招生考試;2013年,進城務(wù)工人員本人及子女均具有三年以上我省戶籍,且子女具有我省連續(xù)高中三年學(xué)籍的,可在我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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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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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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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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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取得貴州省初中畢業(yè)證書,高中階段在貴州省連續(xù)就讀三年,有貴州省高中階段三年完整學(xué)籍,考生高考報名前,其父親(或母親)在貴州省居住,有合法穩(wěn)定住所、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持有貴州省居住證(或暫住證)和在貴州省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三年以上(含三年),可在貴州省參加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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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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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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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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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和住所(含租賃),在父母就業(yè)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階段學(xué)籍和3年完整學(xué)習(xí)經(jīng)歷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報名條件的學(xué)生,可在就讀地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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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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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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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確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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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產(chǎn)業(yè)結(jié)構(gòu)布局和城市資源承載能力,進城務(wù)工人員在本地的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和按照國家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年限,以及隨遷子女在本地連續(xù)就學(xué)年限等情況,適時出臺隨遷子女在本地參加升學(xué)考試的具體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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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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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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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從2013年起,進城務(wù)工人員隨遷子女可在山西省內(nèi)就讀地參加中考;2014年起,進城務(wù)工人員隨遷子女可在山西省內(nèi)就讀地參加高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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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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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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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及家長在高考報名前已在青落戶且學(xué)籍在高考報名前已轉(zhuǎn)入青海,并且其原籍省(區(qū)、市)高考科目與青海高考科目一致(不一致則由省招辦按照青海省高考分值進行折算),就可以在青海參加高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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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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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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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考慮“三大準(zhǔn)入條件”:有工作、住房、保險;另一個標(biāo)準(zhǔn)是“城市發(fā)展需要這個行業(yè)和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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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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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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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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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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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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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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