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聯邦政府是以大學取得的研究經費為主要標準來分配大學經費的。去年, 澳大利亞教育、科學及培訓部門首次采用澳大利亞畢業生理事會(Graduate Careers Australia) 對大學畢業生的調查結果作為分配大學經費的主要標準,引起了許多大學校長的強烈不滿。原因是GCA的評審標準單方面強調大學畢業生的感受,完全忽略大學在學術研究的聲譽, 教職員的質素,研究生及本科生選生標準,財力資源及圖書設備等多方面的綜合性評審。
GCA的問卷調查是以下列七個因素來向38間公立大學畢業生查詢的: 學生整體技能的提高,對教學滿意程度,對大學整體滿意程度,畢業后全職工作率, 繼續深造率,中途停學率及學習合格率,然后依得分排列位置。由于注重學術研究的大學教職員不一定在教學方面也會出色(且往往是相反的多),及對學生的學習要求較低的老師反而會受學生歡迎,因此只能反映出學生對大學的印象分。不過,教育部長Brenda Nelson認為大學的主要功能是教學,所以應以教學成就來獎勵大學。
根據這個標準,去年排名的前五所大學是: 臥龍崗大學,澳大利亞海洋學院,墨爾本大學,斯威本科技大學及昆士蘭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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