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別人留學,我也留學。
有的家長,看到別人的孩子出國了,就想讓自己的孩子也出國去。也有的家長認為自己的孩子在國內成績不好,考個大專就不錯了,還不如送出去拿一個文憑,牌子比國內的還硬。
應考慮孩子的獨立性、自覺性、適應能力、自律能力能夠適應國外的學習生活嗎?作為家長,這是檢驗自己的孩子是否適合出國留學的首要標準。
2、經濟能力有限,邊留學邊打工也行。
有些家長找到留學中介機構后往往這樣問:“我想送孩子去英國讀5年大本,我有二三十萬元人民幣,您說夠不夠?”他們這樣說是心里有個盤算,希望靠自己孩子在國外邊上學邊打工補貼學費。這種設想其實有弊端。一種情況可能是孩子因為打工自己掙學費將學習時間拉長至七八年,另一種情況是孩子勤于打工而疏于學習。
決定能不能留學,經濟能力是判斷標準。如果經濟能力有限,又沒能獲得獎學金,還是考慮去一些學費和生活費不太昂貴的國家,選擇一些較快獲得學歷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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