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校錄取工作,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相關事宜。
第十條學校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2011年學校按照規模質量并舉的原則,安排招生計劃共計8000人,其中普通本科計劃5620人(含河南省5049人、省外391人、高水平運動員40人、預科升入140人),預科計劃190人(含河南省180人、新疆協作計劃10人),專升本計劃720人,?朴媱1470人(含中外合作辦學專科580人、軟件學院專科704人、普通專科166人、高水平運動員20人)。普通本科計劃中含我校和河南檢察職業學院聯合辦學的法學(檢察方向)本科計劃100人。普通本科計劃和?朴媱澝嫦蛉珖31個省(市、自治區)招生,藝術類本科計劃面向河南省、江蘇省、湖南省招生,專升本計劃面向河南省招生。
第十三條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選考科目和各專業相關報考要求等通過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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