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文庫,“分享”平臺涉侵權
在百度百科中搜索“百度文庫”這一詞條,你將會看到這樣一句話——上傳我的文檔,分享知識,分享快樂。百度也許想通過百度文庫實現“普天同樂”,但結果似乎有點“樂極生悲”。
自2009年12月正式成立以來,百度文庫一直未撇開“侵權”的帽子。它的定位是供網友在線分享文檔的開放平臺。網友通過注冊百度賬號,便可上傳或下載多個領域的文字資料。在這些文字資料中,含有大量文學作品,而這些文學作品卻大都未被授權。
早在2010年1月,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簡稱文著協)與盛大文學就曾聯合召開發布會,指出百度文庫侵權。同年12月,作家陸琪征得上百位作者聯合署名,呼吁成立行業維權組織,起訴百度。此后,文著協、盛大文學與磨鐵圖書公司共同發布了《針對百度文庫侵權盜版的聯合聲明》。
可見,對百度的討伐,是一場持久戰。真正的轉折點,是3月15日,近50名作家、出版人聯合簽署的《三一五中國作家討百度書》。這封公開信引起百度公司的重視,隨即,百度方面表示,希望能盡快同出版業、作家群體進行談判。于是,由文著協牽頭組成的6人談判小組成立,并于3月24日與百度方面正式談判。
然而在4個半小時的交涉中,出版業代表提出的,包括公開道歉、賠償損失,停止侵權等基本訴求被百度方面逐一駁回。談判終以雙方無法達成一致而宣布破裂。
“百度代表始終認為百度文庫就是一個平臺,是網民自由上傳和下載的地方,如果要告侵權應該去告廣大網民。”文著協常務副總干事張洪波認為:“流量是互聯網廣告收益的一種方式,如果沒有網民的上傳和下載,就沒有流量更不會產生廣告收益。百度文庫利用網民的點擊率和流量賺取廣告費,反過來把侵權的風險和責任推給網民,十分險惡。”
百度之所以能夠規避自己侵權的風險,還有賴于“網絡避風港原則”,即《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中規定:網絡存儲及搜索提供商在接到權利人申請通知后,斷開侵權的相關鏈接,即可不承擔賠償責任。
“這種侵權有巨大的商業目的。現在是電子書和傳統紙媒競爭的時候,雙方各有優劣,可以對抗也可以共贏。百度等于是要把雙方的勞動成果都搶走,這不行,牽涉了太大的利益。”作家路內認為,中國出版業的產業鏈很成熟,比音樂行業厲害。所以音樂界出來抗議收效并不大,但出版界抗議或許會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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