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好營養餐,首先是完善成本分攤機制。要讓3元錢補助真正變為孩子們碗中的飯菜,地方政府應適當給予補貼。其次,要探索家長和社會力量參與的管理機制。
針對日前媒體報道“廣西那坡縣有學校將補助用于購買營養品,供貨商可從3元補助中賺取1元”,廣西教育廳新聞發言人稱,“供貨商套利”報道有不實之處,偏遠農村物價貴,那1塊錢除了合理利潤之外,還有運費、裝卸費等。為了保證每分錢都能吃進學生“肚子”,教育廳要求各試點縣對沒有食堂的學校進行統一采購,盡量壓低價格。
自我國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以來,如何讓國家補助切實變為孩子們碗中的飯菜,同時保障營養餐供應的安全,就成為輿論關注焦點。最近一段時間來,一些地方在實施營養餐計劃時出現的一些問題引發公眾擔憂。這也提醒有關部門,必須重視其中存在的問題。就在廣西這一消息曝出的幾天之前,貴州省畢節市織金縣八步鎮中心小學發生學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好在是虛驚一場。
現在來看,營養改善計劃在實施過程中還存在幾方面問題。
其一,一些地方缺乏周密部署,倉促上陣。貴州八步鎮政府有關負責人解釋,“對于我們來說,供餐還是新鮮事,工作中有很多力不從心的地方”。這一解釋反映出當地在推行營養餐計劃時比較草率。因此,從這起食品安全事故中,應該認真反思其中存在的工作疏漏,把這一項惠民工程真正做好。
其二,沒有建立起營養改善計劃的貼補機制。根據廣西有關部門的解釋,如果在中央財政補助之外,地方政府不為營養餐的供給提供配套支持,3元錢不大可能變為孩子們碗中的飯菜。因為這3元錢,除了要購買食材,還包括加工、運輸、管理等成本。應該說,這是違背營養餐計劃初衷的。要讓3元錢全部變為孩子們碗中的飯菜,必須考慮到運營成本,這部分資金要么由中央政府追加,要么由地方政府補貼承擔。
其三,監督機制尚未建立。國務院去年在決定推出營養改善計劃時,明確提到,“要全面公開學校食堂和學生營養經費賬目及配餐標準,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從廣西和貴州的兩起事件看,這一點并沒有做到位。如果經費賬目主動公開,所謂“3元補助賺1元”不可能出現誤讀;如果配餐標準公開,貴州的家長就不大可能同意3元的補助,全用于給孩子們買面包、牛奶。
為此,在營養餐計劃的實施中,要注意以下問題。首先,各地要制訂周密的營養餐計劃,完善營養餐成本分攤機制。在筆者看來,當前要讓3元錢補助貨真價實,地方政府應適當給予補貼。具體的貼補方式,可以是向營養餐的供應商貼補(在3元錢的飯菜錢基礎上,貼補供應商的加工、運輸、管理成本),也可以是向學校食堂貼補。前者適用于將營養餐供給外包的情況,后者適用于由學校食堂加工營養餐的情況。
其次,要創造條件,讓營養餐經費賬目和配餐標準接受學生和家長、社會的監督。前不久,教育部發布《關于建立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家長委員會擁有參與學校管理的職責;對學校工作計劃和重要決策,特別是事關學生和家長切身利益的事項有權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予以支持,積極配合;對學校開展的教育教學活動進行監督,幫助學校改進工作。因此,結合營養餐計劃的推行,應加快啟動建立家長委員會。
再其次,要進一步發揮民間的力量。據筆者調研的情況,此前民間資金發起的營養午餐計劃運行一年多來,基本沒有出現食品安全事故。這其中的經驗,值得政府部門在推進營養餐計劃時借鑒。他們在推進營養午餐計劃時,禁止牛奶、面包,而供給正餐。同時,有必要在實行營養餐計劃時,引入民間力量,參與管理和監督。比如,可在每地設一個志愿者觀察員,跟蹤食品的選擇、制作和配送,并及時公布信息。
針對當前營養餐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有關部門應檢查營養餐計劃的每一個環節,探索全新的家長和社會力量參與的管理機制,真正把這一好事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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