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蘭州某職業技術學院為全體學生從大二開始統一辦“誠信證”。證分兩檔,A級和普通級。沒想到,學校“興之所至”弄的證,卻讓一些評不上A級誠信的學生在就業市場上遇到大難題:用人單位不清楚學校評級的奧秘,為求保險,就給“普通級”的學生吃了閉門羹,讓本來找工作已經不易的畢業生大感沮喪和郁悶。
學生說,學校的誠信證評級與學業成績掛鉤,并有固定比例。校方則說,評級完全根據學生的校內誠信表現,不過所謂“誠信”是與校規校紀緊密結合的,比如說不能違反“不許抽煙”之類的規定,否則就不能評上A級。
評級是否同成績掛鉤暫且不論,僅就將誠信評級同校規校紀相聯系,至少說明該校的管理者連什么是誠信都沒有搞明白。
市場經濟體制下,誠信是個人信用的泛稱,而信用僅僅同遵守契約有關。一個人只要忠實履行契約各項條款,或者雖然不能全部履行契約,但完整履行了違約責任,都屬于講誠信、有信用的人。至于“不許抽煙”之類的校規校紀,與學生是否誠信并沒有關系。學校要求學生別抽煙,是對他們的健康和校園環境負責,而學生已經成年,完全可以自己選擇,學校不必強制干預。
不過,也許正是因為校方意識到自己無權也無力干預,所以想出了誠信評級這個“狠招”:通過將原本同誠信無關的違紀行為硬生生與誠信掛鉤,借助就業市場上雇主對誠信的敏感讓他們在不知就里的情況下,誤以為沒拿到A級誠信證的畢業生就是誠信“有瑕疵”,并因此將其拒之門外,由此增強校規校紀的執行力。如此做法,不但存在概念混淆的知識性失誤,還隱含了為維護學校管理而不惜貶損學生的動機。身為教育者,真該就此捫心自問:自己到底是不是在為學生好?
今日的學生,為了升學,在小學中學埋頭拼命學習,失去童年的快樂,圍繞他們的是家庭和學校夾攻下的無盡習題。好不容易進了大學,可畢業時又因種種原因面臨就業艱難。學生情狀“悲催”,本應得到學校的寬慰和幫助,何曾想極少數學校卻自覺不自覺地加劇了他們在就業市場上的不利處境。難道,讓違反校規校紀的學生在就業市場上受挫,就有利于樹立學校的社會形象,有利于來年招生,有利于實現“教書育人”的宗旨?
學校教育學生,合理合法的校規校紀不可缺少。但一則學校的所作所為必須以有利于學生的成長和發展為前提,至少以不傷害學生為底線。二則必須尊重學生的法定權利,不要隨便出臺沒有明確法律授權的校規校紀條文,無謂制造學校與學生的對立。三則不應該隨便在國家規定的證件之外,貿然頒發不具嚴肅性卻有殺傷力的“誠信證”之類的東西。如果真的干擾了學生就業,說不定還會引起法律糾紛,到時處境豈不更加尷尬?
教書育人是個宏大目標。學校是否做到了,一時半會兒無法證明,但學校是否善待學生、發自內心地幫助學生,卻是學生、家長和社會都能當下感覺到的。那些在管理學生上因用力過猛而致舉止失當的學校,當深長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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