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工”權益難獲保障
無獨有偶,去年,北大、清華等20所高校的60多名師生對一家電子企業的用工情況進行調查時發現,這家不僅用低廉的價格大量雇用實習生,而且侵犯實習生權益。
報告的編寫者告訴記者,在該企業的各地廠區,均存在大量濫用實習生的情況,在某些車間,學生工使用率竟高達50%。
這些實習生也主要來自技校和中專的二三年級學生,年齡集中在16到18歲之間。絕大多數實習生和正式員工領一樣的底薪,但幾乎所有的受訪實習生都反映沒有社會保險,生病后所有醫藥費必須自己承擔。
調研發現,實習生大都是通過學校組織進入該企業。然而,學生所學專業多是數控、激光、師范等,與工廠流水線上的工作毫無關聯。學習工商管理的小玲被安排在流水線上做操控;學習數控的小輝被安排在電腦的生產線上做外殼的加工;學汽修的小于被安排去給電腦風扇貼標簽;學車床專業的小唐卻被安排在流水線上生產電腦的開始鍵……”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不得安排學生每天頂崗實習超過8小時,不得安排學生加班”,可是絕大多數學生都被安排加班2小時,一天工作10小時,還有超時加班的情況。
“調研還發現,不少實習生的工作強度很大,有的甚至超過了他們身體的承受能力,個別工種還可能對身體造成傷害。安徽籍實習生小翠剛滿16 歲,3周倒一次夜班,每次上完夜班后,她都睡不著覺。而一名在深圳工作的實習生,到深圳時有140斤重,兩個月后,體重減了將近20斤。
報告稱,該企業利用無需跟學生工簽正式勞動合同、無需為他們繳納社保的法律漏洞,大規模使用實習生,甚至強制未成年學生工加夜班。由于缺乏法律保障,在出現工傷時,學生工陷入企業、學校、政府“三不管”的困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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