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書中稱,他代表他的妻子以最真誠的誠意向曾娟同學及其親人表示道歉,稱造成這件事的主要原因是他妻子的性格、修養以及看問題的偏激。一是性格暴躁,很容易沖動,遇事不冷靜,會不假思索地做出常人難以理解和接受的愚蠢舉動;二是修身養性不夠;三是思想封建僵化,跟不上時代的發展和現實,仍然以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學校同學之間的關系狀況來比對現實豐富多彩的校園生活,把同學間的正常交往看歪了,思想不合時宜。
在道歉書中,陳某也作出了自我批評。他稱,自己作為家庭主要成員,對家庭成員教育要求不嚴,且對于曾娟上課后晚上仍要到縣醫院打針不關心,不過問,深感錯誤嚴重。
換位思考,由于這件事給曾娟同學及其親人造成了傷害,帶來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他和妻子愧疚難當。曾娟每天晚上上自習后還要到縣醫院打點滴至深更半夜,親人要陪伴,其辛苦勞累不言而喻,同時心理壓力巨大。
“現在,我當著全班同學公開向曾娟同學及其親人道歉,希望曾娟同學及其親人能夠理解我們的誠意!
“懇請你們對我們的過錯多多諒解,我們一定以此為教訓,時刻反省,不斷改造自己。”
……
這份道歉書通篇對陳某及妻子打人事件只字未提,只是一再強調自己的錯誤。
“陳某雖然寫了道歉書,并賠償了部分醫療費,但他和萬某并沒有真誠地道歉,也沒到曾娟的班上去道歉,沒有拿出足夠的誠意來!标惻繉π路ㄖ茍笥浾哒f,這讓她感到不滿。
陳女士強調說,孩子受到傷害后,陳某不僅要賠償一定的醫療費,更應給予一定的精神賠償。
之后,陳女士及家人向有關部門反映多次,但問題仍沒有得到解決。而陳某及妻子、小孩則離開了樂安縣。
當事人“玩失蹤”?
樂安縣物價局局長楊貢南稱口頭同意了陳某的請假要求。后來才得知陳某一家人竟然不在樂安,理由是其兒子事后也被打了。律師稱,如果暴力毆打構成犯罪的,可以追究打人者刑事責任;如不構成犯罪的,家屬可要求公安機關對打人者以治安拘留,同時可要求打人者民事賠償。
2011年12月31日上午,記者來到樂安縣物價局。該局局長楊貢南告訴記者,他了解這件事的前因后果,曾娟確實被萬某毆打過,但不是陳某本人毆打的。
“事發當天,我并不知道此事!睏钬暷戏Q,萬某曾是縣某單位職工,現下崗在家。打人事件發生后,陳某沒告訴單位任何人,而是在事發的第三天,稱有點急事,要求借單位的車子送一位女學生去南昌,他這才知道打人事件。對此,他嚴厲批評了陳某,“自己的孩子也不能毆打,何況是人家的孩子!”
楊貢南說,出事前,陳某是局辦公室負責人,出事后,局里決定不再讓他擔任該職務。對于陳女士反映的問題,局里非常重視,想了很多辦法,多次參與調解,但雙方一直未達成一致的協商意見。陳女士一家人的情緒較激烈,多次到陳某家討說法,還到局里多次反映情況。
楊貢南坦承,本著對陳某負責任和關心的思想出發,他口頭同意了陳某的請假要求。誰料,后來才得知陳某一家人竟然不在樂安,理由是其兒子事后也被同校的男同學打了。
記者提出要進一步采訪陳某,核實有關情況,并請楊貢南聯系陳某。在楊貢南的協調下,陳某起初表示愿意與記者見面?呻S后,陳某又向楊貢南表示,不愿接受記者采訪,也不愿再提打人事件。
陳某用請假的方式處理此事,并采取逃避的態度,這是否妥當?請假是否履行了正常手續?對于這些問題,楊貢南沒有正面回答記者,只表示按照有關規定,干部請假超過3天,就要報組織部批準。
楊貢南向記者表示,出了事,陳某總得想辦法解決,而不能選擇逃避。下一步,他將進一步做好陳某和陳女士雙方的思想工作,找到一個合理解決的辦法,盡量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協議書。
北京大成(南昌)律師事務所王金平律師對此認為,如果暴力毆打構成犯罪的,可以追究打人者刑事責任;如不構成犯罪的,作為家屬可以要求公安機關對打人者以治安拘留,同時可以要求打人者進行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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