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由高校優先錄取: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
最多可降40分投檔
政策規定,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在本校調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計劃的,可在本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補充投檔,定向西藏的可在本校調檔分數線下40分以內補充投檔。高校根據考生定向志愿擇優錄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業招生計劃,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根據計劃余額公開征集志愿或就地轉為非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后公開征集志愿,其余各批則就地轉為非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執行。
民族預科班招生隨高校相應的批次錄取。民族預科班招生對象為少數民族考生。我省高校如果生源不足,剩余計劃全省統一調整使用。
另外,各批(不含藝術、體育)第一志愿填報農林院校的考生,如果生源不足,可在錄取控制分數線下降分投檔,降分幅度不超過20分。往年有的省外高校不認可該“加分”政策,造成部分考生誤報。今年我省要求省外高校對此規定的認定意見,須在報送生源計劃時確定,我省將隨生源計劃一并向社會公布,考生可以知情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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