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形二:資金不足以維持生活
拒簽實例:一名申請赴日的留學生,高考成績優秀,各項資料齊全,卻因資料復印質量不好,而被認定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
點評:僅從資料中來判斷學生的資金是否足夠確實不是容易的事,因此每個簽證官都有自己的標準。
簽證官更加注意的其實是學生是否提供了可靠的工作證明、收入證明,以及房產證等文件,以讓簽證官相信,他們有能力繼續支付剩余幾年的費用。
日本簽證官對資料的審核非常細致,因此,對于細節千萬不要忽視。在這個例子中,簽證官通過資料的復印質量沒有別的學生的好,就認為其經濟實力不夠。除此以外還要注意資金證明,既不能太低也不宜太高。不能太低是因為在支付這些學費和生活費后,保證家長仍然可以在中國有較好的生活。而如果過高,還必須出示能證明這些資金連續性和歷史性的證明,以及納稅的證明,否則會被認為這些錢是臨時借來的以及不是按章納稅的好公民。
建議學生和家長可以只準備出國第一年學費生活費總額的存款。如果是赴日留學的學生,為避免畫蛇添足,家長年薪為8萬元人民幣是最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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