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外國語中學招生政策
鄭州外國語中學是所特殊性質的學校,根據河南省教育廳要求,鄭州外國語中學的推薦生招生制度,實行各區小學推薦、區中招辦審核、市中招辦審批的辦法。面向中原區招2個班,面向金水區、二七區、管城區、惠濟區(迎賓路辦事處、老鴉陳辦事處、新城辦事處、長興路辦事處、劉砦辦事處)、高新區、經開區、鄭東新區、航空港區招4個班,其余的招生計劃就近分配(不含鄭州教育藝術團外國語中學管弦樂分團特長生)。
中原區和金水區、二七區、管城區、惠濟區及高新區、經開區、鄭東新區、航空港區推薦生的名額,由各區中招辦按1:1的比例,將推薦生名額分配到各小學。各小學在尊重學生意愿的前提下,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將綜合素質高、外語能力突出的學生確定為推薦對象。推薦工作要做到推薦名額公開、推薦條件公開、推薦辦法公開、推薦結果公開,接受學生和家長監督。
市區民辦學校招生
市區民辦學校的招生工作在市中招辦的領導和管理下統一進行。市中招辦負責審查批準其招生方案,監督其對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的執行。各區教體局和各小學不向民辦學校推薦學生,由學生和家長自愿選擇。民辦學校可在就近分配之前招生,但不得以考試的方式擇優選拔新生。
小學畢業生家庭住址的審定程序
準確審查確定小學畢業生的家庭住址,是保證相對就近入學的關鍵。審定小學畢業生家庭住址的主要責任在區中招辦和各小學,審定小學畢業生家庭住址的程序如下:
1、畢業生本人或家長按要求如實詳細填寫《2011年鄭州市市區小學畢業生就近入學報名登記表》,并由家長簽名。
2、班主任審查。畢業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審查證件(戶口簿、父母身份證、義務教育證書、房屋所有權證等),同時深入畢業生家庭調查。審查結果向全體畢業生及家長張榜公布。
3、學校核查。由畢業小學組織核查小組,按社區居委會,深入畢業生家庭進行核查。核查結果要向全體畢業生及家長張榜公布。
4、區中招辦復查。區中招辦組織的復查小組對小學核查的結果進行復查。區中招辦重點做好辦學條件相對較好的初中和城鄉結合部初中學校周邊辦事處所轄社區居委會內小學畢業生的家庭住址的復查工作。
5、市中招辦抽查。市中招辦對上述工作進行抽查。
市教育局要求,切實加強對小升初招生工作的領導,按照統一部署,搞好政策宣傳,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積極支持小升初招生工作,及時解決招生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確保相對就近入學工作的順利實施。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工作人員、學校領導和教師,要嚴格執行小升初招生的有關政策規定,要特別做好小學畢業生家庭住址的登記、審定和相對就近入學方案的實施工作。
市政府新聞辦主任王麗艷,市教育局領導翟幸福、田保華、馬新安及各區人民政府(管委會)主管教育的副區長(副主任),各區教體局局長、主管副局長、教育科科長;市教育局直屬各初(完)中學校、市屬事業辦及民辦教育各初(完)中學校校長、教學校長和教務主任參加會議。
附件:1.2011年鄭州市體育傳統項目學校招生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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