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教育部印發了《關于深化教師教育改革的意見》;9月20日,教育部與相關部委出臺了《關于大力推進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關于加強高等學校青年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關于加強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關于加強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10月18日,教育部印發了《職業學校兼職教師管理辦法》。這6個文件以點帶面,著力破解涉及教師隊伍建設體制機制方面的瓶頸,全面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努力形成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
為建立教師專業標準體系,嚴格實施教師準入制度,2月20日,教育部印發《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小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和《中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三個標準突出師德要求、強調學生主體地位、強調實踐能力、體現時代特點,由基本理念、基本內容與實施建議三大部分構成。基本理念提出教師要以學生為本,師德為先,能力為重,終身學習。基本內容由維度、領域和基本要求組成,分別對幼兒園、小學、中學教師的專業理念與師德、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提出60余條具體要求。
8月29日 教育部、中科院在北京聯合啟動實施科教結合協同育人行動計劃。
劉延東出席啟動儀式并講話。劉延東指出,實施科教結合協同育人行動計劃是改革人才培養體制、創新人才培養模式的積極探索,要按照“加強統籌、試點引領、重點突破、全面推進”的原則,以培養創新人才為目標,以提高學生科研實踐能力為重點,以建立高校和科研院所協同機制為保障,努力實現高水平科研與高質量人才培養的相互支撐。21所“211工程”建設高校和中國科學院31個研究所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該計劃由科苑學者上講臺計劃、重點實驗室開放計劃、大學生科研實踐計劃、大學生暑期學校計劃、大學生夏令營計劃、聯合培養大學生計劃、聯合培養研究生計劃、人文社科學者進科苑計劃、中科院大學生獎學金計劃、科苑學者走進中學計劃等10個項目構成,形成系列行動方案。首批有80余家中科院研究所、50余所高校參加。
12月24日,教育部、中國工程院在北京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根據協議,雙方圍繞教育工作的重大問題,組織開展戰略研究和咨詢服務,為教育改革發展提供戰略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咨詢意見和建議;繼續加強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高校與工程研究院所聯合培養博士生、繼續教育、科普工作、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等領域的合作。至2012年底,高校與工程研究院所聯合培養試點單位已達63家。
7月26日,科技部、教育部簽署加強協同創新,提升高校科技創新能力合作協議。根據合作協議,兩部將共同提升高校原始創新能力,積極支持并培育一批多學科交叉合作的優秀團隊;加強協同創新,充分發揮高校在技術創新和區域創新中的生力軍作用;完善政策體系,加快推動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建立開放共享機制,提升高校科技資源公共服務水平;促進科教深度結合,增強高校創新創業人才培養能力;擴大開放交流,提升高校國際科技合作水平。2011年5月3日,教育部科學技術委員會與中國科協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通過合作,實現雙方資源共享,集成優勢,發揮團隊作用,開展高層次的戰略研究和政策研究,為國家科技、教育和經濟社會發展獻計獻策。
8月30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意見》。
為確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輸入地接受義務教育,2003年9月,教育部等六部門聯合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提出以輸入地政府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切實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隨著隨遷子女完成義務教育人數不斷增多,在當地參加高中和高等教育升學考試的需求凸現出來。《教育規劃綱要》提出,要研究制定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辦法。2011年8月,溫家寶在考察河北省張北縣農村教育時強調,要抓緊研究制定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輸入地參加升學考試的辦法。
《意見》指出,要充分認識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的重要意義,堅持有利于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公平受教育權利和升學機會,堅持有利于促進人口合理有序流動,統籌考慮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升學考試需求和人口流入地教育資源承載能力等現實可能,積極穩妥地推進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因地制宜制定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具體政策,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按國務院要求出臺關于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和高考的方案。截至2012年底,31個省(區、市)除西藏、海南外都陸續制定了具體實施方案。
9月5日 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
為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水平,全面實現《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均衡發展任務,2011年初,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針對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對我國義務教育發展狀況進行了全面調研。
《意見》提出了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階段性指標,明確了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均衡配置辦學資源、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均衡配置教師資源、保障特殊群體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等。
2011年3月9日、7月11日和2012年9月6日,教育部分三批與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簽署了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備忘錄,形成了落實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協同推進機制。5月28日,教育部印發《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暫行辦法》,決定建立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制度,開展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市、區)的評估認定工作。
9月6日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規范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調整的意見》。根據2001年5月《國務院關于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提出的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合理規劃和調整學校布局精神,各地對農村學校的布局進行了積極的調整。布局調整滿足了農村學校開足開齊國家規定課程的要求,提高了農村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和辦學效益。但是撤并過程中存在簡單急躁現象,導致有些地方出現農村學生上學距離過遠,安全隱患增加,經濟負擔加重,大班額增加等問題。
2012年3月,《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農村中小學布局要因地制宜,處理好提高教育質量和方便孩子們就近上學的關系。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針對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調整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了調查研究。
《意見》要求縣級人民政府科學制定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專項規劃,并經省級人民政府審批匯總后報國家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備案。在完成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專項規劃備案之前,暫停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撤并。《意見》嚴格規范了學校撤并程序和行為,要求縣級人民政府必須嚴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論證、公示、報批等程序,撤并方案要逐級上報省級人民政府審批。《意見》還對辦好村小和教學點、解決學校撤并帶來的突出問題等作出明確規定。
9月7日 全國教師工作暨“兩基”工作總結表彰大會在北京召開,胡錦濤給大會發來賀信。
大會總結了我國“兩基”工作的歷史性成就,宣告中國全面普及了九年義務教育,青壯年文盲率下降到1.08%。根據9月5日國務院印發的《關于表彰全國“兩基”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決定》、《關于表揚全國“兩基”工作先進地區的通報》,大會表彰了300個全國“兩基”工作先進單位、500名先進個人和80個先進地區。期間,舉辦了奠基中國——“兩基”成就展。
1986年,義務教育法頒布,以國家立法的形式正式確立了普及義務教育制度,1988年,國務院發布《掃除文盲工作條例》;1992年,黨的十四大提出20世紀末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基本實現九年義務教育的目標,到2000年我國在85%以上的人口地區完成“兩基”任務;2004年,開始實施西部“兩基”攻堅計劃;到2011年底,我國西部42個邊遠貧困縣實現“兩基”,至此,全國所有縣(市、區)和其他縣級行政區劃單位、所有省級行政區全部通過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的國家驗收,實現“兩基”目標。
胡錦濤給大會發來賀信。賀信中說,經過全黨全社會的不懈努力,我國已經全面實現普及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的“兩基”目標。這是我國教育發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對于促進教育公平、提高國民整體素質、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希望各地區各部門堅持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認真總結“兩基”工作經驗,切實鞏固“兩基”工作成果,加快建成覆蓋城鄉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真正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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