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競爭愈演愈烈折射義務教育法執行困境
關鍵詞:學費、雜費
法條:第二條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
解析:近日,網上“北京幼兒園升小學中間人開價參考價目表”的帖子引起熱議,如實驗二小12萬,中關村一小、三小10萬,北京小學8萬,景山學校8萬,史家胡同小學6萬等等。
如果只是“中間人”借此斂財,依法治罪也就罷了。讓人痛心之處在于,這個帖子,不過是捅破一層窗戶紙。不僅是北京,在不少地方,“想上好學校拿錢來”,早已是公開的秘密。當然,家長不可能舉報,因為他們本身就是既得利益者,也因為他們的孩子還在上學;而且,這筆錢,很多時候無從查證,因為不是“學費”名義,而是“志愿”交納的“捐資助學費”。
我不知道“捐資助學費”,算不算“學費、雜費”;我知道的是,在一些地方,這筆錢,并不交給學校,而是交到教育主管部門“統一調配”。
關鍵詞:全面發展
法條:第三條義務教育必須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使適齡兒童、少年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為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礎。
解析:目前的教育模式,能否讓孩子全面發展?建議看一看這位母親的信。她說的,只代表部分孩子(主要是大城市的孩子)學習生活狀態,也只是一家之言,但已足以令人震驚。教育還能不能這么走下去?這是必須認真思考的問題。
關鍵詞:平等
法條:第四條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并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解析:平等,是孩子最需要從小培養的觀念之一。但現實常常讓他們有不平等的感覺。
重點校、重點班體現的不平等,稍后再說。先說個事兒:最近,林女士在為要不要把蓉蓉定了好學校的事兒告訴女兒犯愁。蓉蓉是女兒的同學,兩人各方面表現差不多,女兒甚至更好一些。在女兒為“小升初”忙得焦頭爛額的時候,蓉蓉已早早定了一所區里數一數二的中學,因為蓉蓉父親單位在這所學校有“共建”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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