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6號,李小姐到美聯英語報名學習英語,學費為一年16800元。李小姐說自己月工資只有1700元,為此還申請了一張信用卡用于交學費。不過第二天,李小姐就申請退款、退學了。
交了錢,想退可不容易。
今天(30日)記者和李小姐一起來到美聯英語培訓機構。培訓顧問說,公司是按合同辦事,既然此前李小姐簽了學員注冊登記表,也就代表她認可了反面的合同文書。
由于李小姐本人從3月份登記注冊之后,并沒有到美聯進行過學習,而且鑒于她本人的確經濟困難,培訓顧問向領導回報此情況后,同意退款,不過要收取1500元的費用。
對于美聯英語方面說的按合同辦事這個說法,有律師認為,按照合同法規定,像美聯英語一方在簽訂合同時不告知對學員不利的條款,那簽訂的格式合同可被判斷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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