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每班獎20萬、初中每班獎30萬、高中每班獎50萬
民辦學校享受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基本建設優惠政策
記者從市政府了解到,市財政每年從本級預算中安排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5000萬元給予民辦學校獎勵,用于教育教學設施的購置,小學每個教學班給予20萬元獎勵、初中每個教學班給予30萬元獎勵、高中每個教學班給予50萬元獎勵。
民辦教育事業屬于公益性事業,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辦學校教師與公辦學校教師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今后,對來鄭投資辦學,小學新增24個教學班,初中、高中段教育學校新增36個教學班,達到國家建校標準的,給予民辦學校獎勵,用于教育教學設施的購置。學校建成后,小學每個教學班給予20萬元獎勵、初中每個教學班給予30萬元獎勵、高中每個教學班給予50萬元獎勵。同時,民辦學校的校舍建設享受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基本建設優惠政策。
民辦學校教師在業務進修、職稱評定、表彰獎勵、科研立項等方面均與公辦學校教師同等對待,統一管理。民辦學校舉辦者、校長和教師的培訓工作,納入全市教育培訓體系。民辦學校學生在升學、就業、社會優待、參加先進評選、醫療保險、學籍管理、表彰獎勵、畢業生就業與戶口辦理、乘車(船)票價優惠等方面享有同級同類公辦學校學生的同等權利。民辦學校學生的資助納入同級同類公辦學校學生資助體系,與同類公辦學校學生同等享受國家助學金、獎學金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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