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政策后年調整,獲奧賽全國一等獎也不一定有保送資格
加分項目加分幅度普遍變小,體育特長生從加20分調整為加10分
核心提示
昨日,河南省招辦發布了河南高考加分項目調整方案。根據新方案,從2011年秋季讀高一的學生開始,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的學生,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獲全國奧賽決賽一、二、三等獎的學生,也不再具備保送資格。只有獲奧賽全國決賽一等獎并進入國際奧賽國家集訓隊的學生,才能獲得保送資格。屆時,靠奧賽上大學,比中彩票大獎還難。同時,體育特長生等加分項目,加分幅度普遍變小,對加分項目的監管也將更加嚴格。這意味著,2014年參加高考的學生,想通過加分增加錄取砝碼將難上加難。
變化1
獲奧賽全國一、二、三等獎者不再具備保送資格
2014年,高考奧賽加分政策將有重大調整。
屆時,高中時參加由中科協主辦的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獲得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學生,應屆畢業參加高考可加10分,不再具備保送資格;獲省賽區一等獎的學生,不再具備保送和加分資格。
在高中階段參加由中科協、教育部等主辦的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獲得一、二等獎,或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的學生,應屆畢業參加高考可加10分,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
有關獲獎學生擬參加試點高校自主招生的,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獲得參加考核資格。
到2014年,只有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決賽一等獎并被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遴選為參加國際(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隊集訓的學生,應屆畢業當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
“教育部每年發一次文,規定保送生資格,以前省級優秀學生,在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加20分投檔,到了2014年,增加10分投檔,是否具有保送生資格要按教育部規定執行。”省招辦新聞發言人陳大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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