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洛陽市工商局老城分局及時化解凈水器漏水賠償糾紛

  8月17日,消費者韓女士向洛陽市工商局老城分局反映:其在某電器經營商處購買安裝了一臺凈水器。安裝以后的第3天早晨,韓女士接到樓下鄰居的電話,被告知她家漏水,并且將鄰居家里刷過乳膠漆的屋頂和一面墻都泡壞了。經調查韓女士發現凈水器進水管與自來水管連接處漏水,她立即向凈水器售后反映情況。店方雖及時將漏水問題維修好,但在協商漏水造成的賠償問題時,雙方發生爭議。期間,韓女士鄰居家由于被漏水泡壞導致維修費支出1300元,由于韓女士與店家關于賠償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嚴重影響了她家與樓下鄰居的友好相處。鑒于此,老城分局工作人員本著以人為本、特事特辦的原則與民分憂,多次組織雙方調解,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在為韓女士維護合法權益的同時,也體恤該店經營確實存在困難的實際情況,最終使雙方達成賠償1000元的協議,雙方都對該結果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