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就業規劃(2011-2015年)》提出——
據新華社北京2月8日電 “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形成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職工工資收入水平合理較快增長,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長13%以上,絕大多數地區最低工資標準達到當地城鎮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40%以上。
這是新華社8日受權播發的《促進就業規劃(2011-2015年)》提出的目標。這一規劃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農業部、商務部共同制定,近日已經國務院同意并批轉各地、各部門貫徹執行。
規劃指出,“十二五”時期我國將實行更加有利于促進就業的財政保障政策。公共財政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的小型微型企業和勞動密集型產業傾斜,財政支出逐步向民生傾斜,加大對困難群體的扶持力度。
規劃提出,到“十二五”末,我國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要達到90%,企業集體合同簽訂率達到80%;勞動條件得到較大改善;社會保障制度覆蓋所有勞動者,就業穩定性明顯提高。
“十一五”期間,我國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長率為12.5%。“十一五”末,我國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為65%,企業集體合同簽訂率為50%。
規劃還提出,“十二五”時期我國要改革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辦法,對部分行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實行雙重調控,縮小行業間工資水平差距。嚴格規范國有企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薪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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