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是中國高等教育招生改革擴大高校自主權的重要措施。2003年開始,我國就通過實施高校自主招生探索人才選拔制度改革,允許部分高校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額,以選拔那些由高考不容易被發現的有特殊才能的學生。根據教育部要求,自主招生人數不能超過試點學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自主招生選拔由高校自行組織,一般由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通過自主招生選拔的考生必須參加高考(2007年起上海地區考生通過復旦、上海交大的自主招生選拔后,高考成績可僅作參考),在高考錄取時可獲得20分或不等的優惠。
2011年,全國共有10萬余名學生報考,6萬余人獲得初試資格。通過清華大學、上海交大、中國科技大學、南京大學、浙江大學、西安交大、人民大學等高校看,自主招生過關率基本保持在5%—8%左右。人民大學2011年接近2萬人報名,4500余人獲得筆試資格,1400余人獲得面試資格,最終有780余人獲得自主選拔資格,以此推算,該校自主招生過關率約為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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