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就業難,如何才能破解?去了基層,沒有“上升空間”,咋辦? 鄭州市《關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定,今后鄭州市市直機關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除特殊職位外,均應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錄用。
鼓勵到一線就業
今后市直機關招錄公務員,應錄用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者
為幫助大學生去一線就業,鄭州市將拓展畢業生就業崗位;鼓勵中小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統籌實施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落實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優惠政策。
同時,鄭州市規定,今后鄭州市市直機關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各級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除部分特殊職位外,均應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錄用。縣鄉機關招錄工作人員,錄用計劃應主要用于招收擇業期內高校畢業生。
鼓勵自主創業
從事微利項目,可享受最高10萬元的貼息貸款
今年,將加大對大學生創業的扶持力度。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有《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的畢業生,畢業年度內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以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高校畢業生可在創業地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可享受不超過10萬元貸款額度的財政貼息扶持。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照人均10萬元合理確定貸款規模。
實行創業扶持補貼政策。凡在擇業期內創業的畢業生應繳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保險費最低標準之和的三分之二由財政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初始創業畢業生可申報創業補貼,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由1000元提高至2000元;設立創業帶動就業獎勵制度,符合規定的一次性獎勵個人5000元,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見習期間要給補助
政府人均月補助500元,見習單位每人每月給864元
意見強調,高校畢業生見習期間要給基本生活補助。這部分資金由地方政府和見習單位提供。
政府人均月補助500元,憑見習畢業生的畢業證、身份證、就業報到證到鄭州市人社、財政部門申報;見習單位按鄭州市失業保險金標準每人每月864元執行;見習單位還要為見習高校畢業生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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